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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00 了却身旁天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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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们热爱着英雄的时候,

    就必然热爱着英雄身后的美人。

    这个世界呢,有关男人的话题,总是很丰沛,从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大禹同志到被诛了十族的方孝孺同学;从铁面无私杀侄儿的包黑脸再到走向共和的孙国父。

    从野史到正史,从怪谈到正说,男人总有能耐把自己塑造得很悲情,或许,我们可以称之为英雄情结,跟女人喜欢漂亮衣裳全套SK

    一样一样的。

    这玩意儿,是个男人都少不了。

    比如,陆流,很爱八流电视情节的陆少爷。你说至于这么麻烦吗?人温姑娘定了三日之期的时候丫才出来折腾,早几天晚几天都不行,非关键时候拆戏台。你说你找几个大老爷们抓住言希不就行了,就那小身板儿还跑得了吗,至于不至于再搭个辛达夷。人孩子爷爷都死了,招你惹你了?这倒霉摧的。

    再比如,言希,很爱悲情琼瑶戏的言小少。逮住机会就显摆自己多能牺牲,那身骨头那身肉能让人孩子玩出中国足球的臭水准,说耳聋耳朵就聋,说自杀逮着车就敢往上撞。你说你要是能撞死也成啊,这会儿裹成木乃伊在医院拄着个拐杖晃来晃去算毛?摆明虐得不到位,让作者下不来台。

    辛达夷扶着他,颤巍巍:“言希,你怎么这么想不开?回头阿衡又该恨死我了。”

    言希吭吭哧哧练走路不敢说话——做手术那会儿忽然不想死了,咬舌头咬得太狠,舌腭裂了。

    护工在一旁舔冰棍儿:“磨蹭什么?说你呢,不想好了是吧,大腿粉碎性骨折那个。”

    言希扭脸,身后还有俩做了内八字矫正手术的姑娘,听说都是非主流。

    辛达夷扶他:“美人儿,坚持,咱再走两步。”

    言希一字一字地开口:“你没跟别人说我这出吧?”

    辛达夷抽搐:“我没脸说你自杀未遂,跟思莞他们说的都是阿衡走了,你心情不好旅游去了。不过,估计瞒不住陆流。”

    当时120查言希的电话,最后一通是打给达夷的就拨给了他,达夷觉得自己是唯一知道言希车祸的人。

    言希拍拍辛达夷的头,继续练走路。

    距离阿衡离开,已经将近三个月,到了盛夏。

    言希拿笔写:“你哪来的钱?”

    辛达夷看看四周,很警惕,然后写:“我也不知道,这两天户头上多了好几千万,比陈倦拿走的数目还多。”

    言希愣了,看着池塘里清凌凌的水,总觉得哪儿不对劲儿,可一时又想不明白。

    第二天,陆流来了。

    他看到言希,笑了,这德行,比埃及法老还法老。他说:“我还真是意外你会用这样的方法。这让我很苦恼,接下来该怎么处置你?”

    言希说不出话也懒得说,写了两个字:随便。

    陆流看着他,轻轻蹲在他的身旁,他握住言希细白的指,问:“我们不能回到过去了吗?没有温衡的过去。言希,真的不能了吗?”

    言希睁着眼睛,瞳仁黑亮,纯真而嘲弄。他又写了几个字:我们有过过去吗,陆流?

    陆流看着他的字,轻轻触摸,淡淡地起身,拿出手帕擦了擦手上的墨水印,随手扔掉,慢条斯理:“我会让你记起来的。”

    言希也笑,轻轻张唇,声音嘶哑难听,他说:“陆流,你确定,你对我的是爱吗?”

    陆流推动他的轮椅,低头微笑:“我别无选择,让人觉得这么寂寞的世界,没有谁比你更契合我。”

    九月的时候,他的腿稍好些,国内一家知名的报社想要采访DJ Yan——离开演艺圈,作为正常男人生活的DJ Yan。

    言希推辞了几次,被陆流囚禁在公寓内,他能去哪儿?后来觉得是个机会,动了心。

    和陆流说了说,本也没抱什么希望,意外的是这人同意了,于是提前和达夷说了自己同记者约会的地点。

    记者是个有丰富经验的老记者,以前也采访过言希,双方是点头之交。他拿着速写本看到言希的相貌时,扶扶眼镜,很惊讶:“你发生什么了吗?”

    言希在演艺圈一向以“俊美”著称,这会儿的样子,实在很难向这两字靠拢。

    言希笑,声音还是嘶哑难听:“我想,您可以问些别的,我一个小时后还有别的约会。”

    记者虽然诧异却点点头,说:“好吧。你的粉丝很想知道你的近况,或者,你当时退出的原因,在当时那样当红炸子鸡,粉丝俱乐部接近五十万人的情况下。”

    言希想了想,说:“当时,比起工作,我有更想完成的事情。”

    “比五十万粉丝还重要吗?”

    “虽然很抱歉,但是,是的。五十万粉丝的存在是为了DJ Yan,这无比荣幸,但是,我的勋章,还是要为自己的女人保留。”

    “你……有喜欢的人了吗,是楚云?”

    “虽然大家一直期待这样的一个结局,但是我和楚云……这么说吧,如果我不是以DJ Yan的身份和她相识,或许我会爱上她。我们都忠于自己的职业操守,相信她也很清楚这一点。”

    “似乎不容易为人所接受呢。这么说,这个人不是演艺圈的了。能谈谈你喜欢的女人吗?我最近一直听到这样的风传,你和陆氏少东陆流关系匪浅,似乎越了界。说有喜欢的女人是一个幌子吗?”

    “我和陆流从小就是好朋友。我和那个女人,虽然认识了八年,却也只是八年而已。这样的称谓——喜欢的女人,实际上并不妥当。我坦言,如果没有她,也许我和陆流会以好兄弟的身份将就着过一辈子。可是,她存在了,这让我很头痛。”

    “八年,很长了哎。是个怎么样的女人呢?看起来,让你很……无奈。”

    “我在用漫长的时间抵抗怎么与她不那么亲密,可是显然难以成功。我在很大程度上是个相当自私、冷漠的人,可是为了她,做了太多让自己都觉得光怪陆离的事情。”

    “我听说,DJ Yan在辞职前很长时间内都在做一本画册,你的画功一向不俗,那么这本画册准备出版吗?”

    “这本画册属于私人物品,或许以后有机会,会带着我的妻子,拿给大家看。”

    “和那个女人有关的吗?”

    “不,是一些抽象的东西,与她无关,与一些心情有关。火热,爱恋,明媚,冰冷,苦涩,胆怯,太过两极的东西,却是在连续的时间感受到的。那个孩子是个古板迟钝的人,恐怕不会看明白。”

    “DJ Yan,希望有一天我能参加你和她的婚礼。”

    言希笑了笑,握住他的手:“这是,最好的祝福。”

    和记者又客套了几句,采访便结束了。

    达夷猫着腰,从咖啡厅的另一侧跑了出来。俩囧孩子刚接上头,陆流就似笑非笑地走了过来。身后还跟着一身白西装、笑容不羁的孙鹏。

    孙鹏看着言希,眼睛幽黑带着笑意,玩世不恭,捏了捏言希的脸颊:“哟,言少,怎么瘦成这模样了?”

    陆流摇头,淡淡地笑了笑:“见天的不吃饭,下次,我准备找人给他注射营养针了。”后半句,语气带着威胁。

    他转身,说:“达夷也在呀,你们准备去哪儿吗?我也是刚刚碰见的孙鹏,正巧,咱们几个也很久没见了,不如一起吃顿饭。”

    辛达夷看着他,面目冷硬,带着寒意:“不用了,我怕您毒死我!”然后掏出一本书递给言希,“你让我找的,专门处理线条明暗的书。”

    陆流挑了挑眉,伸出白皙修长的手:“怎么最近想起看这些了?你不是很久以前跟M大的苏教授学画的时候,就不看基础书了的吗?”

    言希漫不经心,把书递给他。

    陆流看着言希的表情,手上的书带着厚重感并不作假,没有翻,笑着递还给他,轻轻握住他的手,说:“该吃午饭了,我们走吧。”

    孙鹏眯着桃花眼看着烫金皮的书,看了半天才收回视线,似笑非笑地望着言希,又捏了捏言希的左脸。

    言希拿书砸他头:“孙鹏,你有毛病啊有毛病吗?一见老子就捏老子的脸,从小就这毛病,神经病!”

    孙鹏轻咳,转头,笑,点头,说:“我是。”

    陆流看了孙鹏一眼,目光深沉,望不见底。

    他们坐在一起吃饭,言希懒洋洋地捣着牛排,一口也不沾,只不时啜两口果汁。

    陆流跟孙鹏说着话:“听说,你准备成立公司?”

    孙鹏却说:“言希,你刚刚喝进一只苍蝇。”

    言希脸色发绿:“啊!”

    孙鹏却从他张开嘴的缝隙塞进去一大块切好的嫩肉,笑眯眯:“我骗你的。”

    言希愤愤,咀嚼了两口,咽了下去。

    孙鹏笑:“言希,你的人生是建立在成为猪的努力目标上的。”

    言希声音沙哑,不屑:“谁定的?”

    他说:“我定的。”

    转了身,这才微笑有礼地回答陆流:“过一阵子我大赚一笔后,就全面启动。”

    言希被重新带回了公寓,陆流下午有董事会,吩咐了保镖,就离开了。

    言希拿出那本书,手心全是汗。

    这不是一本书,或者说,只是一个被掏空了中心,外表却和书无异的盒子。言希一眼就看了出来,因为市面上,这本书的原本只剩下六本,而且统统是藏在图书馆破损不堪的模样,绝不会这样崭新。

    这是达夷给他传达讯息的方式。所幸,陆流对绘画技巧不感兴趣。

    言希打开来,里面是一封信和一个文件袋。

    他展开了信函。

    言希:

    展信安。

    距我离开已经四月有余,但愿家里一切都好。

    巴黎天气一贯很好。现在是夏天,繁花似锦,听房东太太说,以往冬日也甚是温暖,不似B市,大雪满城。

    我住在十二区,离研究所很近。每日地铁不过五站路,就是走到地铁站要耗费三十分钟,颇是麻烦。我最近吃胖许多,巴黎的乳酪配着面包味道很奇怪,不过习惯了又容易上瘾,好像这个城市。这样也好,胖了正好减肥。世间男子,除了你(因你时常注意不到我的外貌),多半不喜欢阿衡腰似水桶。

    我买了一件风衣,只要三十五欧元,是房东太太带我买的,价格尚能接受。

    研究所在我报到的时候,除了发了三百欧元的生活费和一套白色工作服,竟然还有一本《圣经》。房东太太的儿子——八岁的伊苏对我说,这是神的话,你要看。

    那么小的孩子,穿着他父亲的衣服改成的大外套,拖沓在地上,他对我说他想做福尔摩斯。我用纸给他叠了一个烟斗,他整天叼在嘴上,问我要不要做华生。

    我想,这很好,以后也是一种职业呢。

    如果有一日,你在B市寻不到我,我并非对你那句“永远不要回来”耿耿于怀,只是大概已经做了福尔摩斯的华生,不再回去。

    也许,你偶尔还会回到家中。自你闲置了庭院,我闲时无聊,手植了满园的向日葵,虽不敢说殚精竭虑日日呵护,但每每归家,第一件事便是看它。如今,整整三年,花期将至。

    不知你是否还记得楚云,你长大成人之后第一个如此亲密的女子。她曾经说,她最喜欢的人是个像向日葵的男子。这话于你,很是贴切。

    向日葵。金灿灿的,笑的时候,眼睛里面有很美的光芒流动,永远向着太阳。

    而我,总爱向着向日葵。

    世间万人,可叹,人人都有怪癖,且不如一,见多了,反而不足为奇。

    言希,我想我总算找到一个地方,能大声喊着你的名字,却没人侧目。

    他们不懂中文,也不懂这二字于我,又是什么含义。

    我盼你好,却不知你现状如何。自你认识温衡,从未有一分一秒予我相信,你只信自己,所以,才宁愿依凭自己的力量去救达夷。可是你不知,那一日,你打电话的前一分,陈倦才打电话来让我稳住你,他说他愿为达夷与陆流周旋到底。不知你这一闹,是遂了陆流的愿,还是你的愿。

    我知道你怕我被陆流伤害才说出这样的话,可是,我既已说出只原谅一次的话,就绝无反悔。况且你敢往货车上撞,死生不顾,我若真与你在一起,依你如此勇气,温衡做未亡人的机会岂不又多了几分?

    再者,我说我愿养一个残疾的男人,哪怕你双腿残疾,爬着来见我,我也养你。可,以你步步为营的性格,又敢不敢信?

    我盼你好,想你优柔寡断多年,与陆流纠缠至此还不罢休,大概存了什么百年好合的心思。温衡无意阻拦,愿你能与陆流坐在有壁炉的屋子里,白了头发,念着你最爱的诗歌,看着你画的画儿,脉脉含情,至死方休。

    爷爷在我出国的前一天送给我一样东西,是他多年以来掌握的陆家的证据,隐瞒至今,以备最后鱼死网破。我求了许久,为我们求了个将来,可你却从不曾信我一分一秒。现在既已用不到,让达夷悉数转赠,只盼你虽与陆流亲爱却不至掣肘。

    我自与你相识,唯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如今,了却心事,心境平和。

    勿念。

    温衡

    二〇〇六年九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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