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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比起偏远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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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师你看,这墓葬居然保存得这样好。”四川绵阳市郊,一处新近发现的考古现场里,几名大学生众星拱月般围着一名专家教授打扮的学者。

    说话的人白净斯文,他叫奚齐,考古专业的大学生,这次和同学一起跟随导师进行考古任务。

    导师王教授,已经五十多的年纪了,是国内考古领域的知名人士,在省市各级文物部门博物馆都挂有职务,这次奚齐几人便是以王教授助手的名义过来实习一下,当然了。

    这也不是第一次了,因此奚齐几人在勘察和发掘文物时都显得非常熟稔。“不错,初步判断,这应该是春秋战国时期的墓葬,能保存得这么好,还真是有些不可思议。”

    主教授也是有些奇怪,按说几千年下来,陪葬的竹简应该早已朽坏才对,但这里的竹简却是大体保存完好,仅仅是因为绑扎的绳子腐烂,散落成一地的牍片。

    一名男同学小心翼翼地捡起一块牍片,突然咦了一声,照着上面的记载念了起来:“晋献公二十六年薨,秋,立奚齐,国政付荀息。”

    这名男同学促狭地看了奚齐一眼:“哈哈,奚齐,看不出来你小子竟然是个国君呢。”“一边去,我姓奚,他姓姬,八竿子也打不着。”

    晋国公室源自周朝王族,自然乃是姬姓,这名男同学也就是开个玩笑活跃下气氛而已。

    奚齐也不在意,随手拿起了一块陪葬的玉佩端详起来,这是一块龙纹青玉,触手软滑,显然质地极好。就在这时,突然地面传来一阵极其强烈的摇晃,所有人都是立足不稳。

    “地震了”天摇地动,这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大地震。墓室崩塌了,在被重物压倒前,奚齐惊慌之下死死地攥住了手里的龙纹青玉。头好痛。不知过了多久,奚齐感觉到头痛欲裂。

    “我没死?”这是奚齐意识里的第一反应。“奚齐我儿,为何你要如此狠心”奚齐蓦然发觉,自己身边竟然趴伏着一名宫装少妇,声音中无比悲切。

    “国母请节哀。”床边,一名长袍老者劝慰道,不过语气显得生硬,似乎对宫装少妇心里有不小的意见。这是一个很宽大的房间。

    而且还有一个古朴大气的玉屏风,茫然地躺在大床上望着周围古色古香的摆设,还有屋内一身古装的男女,奚齐差点以为自己进了哪个剧组。“国君醒了!”旁边突然响起一道女子的尖叫。

    哭得泪眼模糊的宫装少妇闻声抬头,惊喜若狂地将奚齐揽入怀中,嘴里连连说着:“醒了?醒了就好,醒好,天不绝我儿,天不绝我儿”

    屋内顿时跪倒一片:“天佑国君,天佑大晋。”怎么回事?奚齐一点准备都没有,只感觉鼻端传来沁人心脾的幽香。

    而且脸颊还碰到了一处软绵坚挺的事物,触感美妙无比。蓦然,无数记忆碎片涌来,一瞬间仿佛要将脑海挤爆,奚齐一声痛呼,然后眼前一黑就再度昏迷过去。“太医,快传太医!”宫装少妇焦急地大喊。夜色如水。

    醒来的奚齐看着自己现在的身体,还有脑海里莫名多出来的记忆,不得不接受自己穿越重生的事实。

    自己竟然穿到了近三千年前的春秋时期,而且还成为了晋献公之子,晋国新君,姬奚齐。奚齐前世可是考古专业,虽然主攻汉唐史,但对于先秦历史也有研究,如果他没记错,这个姬奚齐,那可是个杯具人物。

    继位之时年仅十四岁,主少国疑,内有世卿大夫心怀不轨,外有兄长觊觎大位,地位岌岌可危,仅仅只是短短的十个月,就在晋献公的葬礼上遇刺身死。

    根据姬奚齐的记忆,献公的丧礼本来不应该拖延十个月之久的,但以大夫里克为首的官员却是以献公一代雄主,葬礼不可简陋为由,硬是将本就豪华奢侈的陵寝再度扩建,一直拖到了十几天前,这才终于让献公的灵柩下葬。

    葬礼过后,姬奚齐就能正式执掌国政,拥有生杀予夺的大权,但就在丧礼上,一名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死士竟然用一块削尖的竹片刺进了姬奚齐的肺部。

    以春秋时期的简陋外科医术,这种伤势基本很难挽救,他必死无疑。按照历史,姬奚齐死后,在其他几个公子流亡异国的情况下,相国荀息将会立他的弟弟卓子为新君。

    然后不到一个月就被里克一党带兵攻入宫里杀死,然后迎三公子夷吾回国,史称晋惠公,但是现在,姬奚齐没有死,反而在昏迷了十几天之后醒了过来,而灵魂,则是替换成了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奚齐。

    “以后,我就是姬奚齐了。”奚齐脸上苦笑,因为年代久远,春秋时的历史在史书上向来就是一笔带过。

    尤其是姬奚齐这种短命君主的记载更是少得可怜,在史书上仅仅留下短短的几行字就概括了一生。也正因此,奚齐对当前情形完全就是两眼一摸黑,一时间甚至不知道下一步应该怎么走才好。

    不过晋献公和晋惠公夷吾乃至后来的晋文公重耳在历史上篇幅不小,倒是可以为奚齐提供一些信息。最起码也能认清敌人,凡是忠心于夷吾和重耳的大臣,显然都不会是姬奚齐的支持者。

    目前已知的最大敌人就是大夫里克,乃是已故太子申生的死忠。献公立姬奚齐为嗣,里克从来都是反对得最为激烈的人。

    这个时代的大臣,可都是家里豢养着大批私兵,如果有一定数量的贵族联合,猝不及防之下,恐怕宫城也是守卫不住。危在旦夕,这就是奚齐现在的感觉。

    “奚齐,你身子未好,怎么跑出来了?”绝美的宫装少妇在几名侍女的簇拥下出现在奚齐身后,一脸的嗔怪和关心。

    她就是晋献公最宠爱的夫人骊姬,也是姬奚齐的生母。骊姬身边则是一名艳丽少妇,成熟妩媚,浑身上下散发着迷人的风韵,姿容仅比骊姬稍逊一筹。骊姬本是骊戎首领的女儿,献公五年(前672年),晋伐骊戎,得骊姬及其妹。

    献公姬诡诸被骊姬的姿色所迷,宠爱无比,甚至不惜废长立幼,最终逼得太子申生自杀,二公子重耳和三公子夷吾更是连封地都被迫放弃,流亡异国。

    “没什么,就是感觉屋里有点闷,出来走动一下。”奚齐的语气多少有些生硬,新的身份他还没有完全适应,因此对于骊姬这位“生母”心里始终有些疏远。

    骊姬虽然注意到了奚齐的异状,不过还以为是奚齐伤势刚愈,也就没有在意,这时骊姬旁边的艳丽少妇掩嘴一笑,道“姐姐,你就别责怪奚齐了,多走动其实对身体也有好处,这些天难得见奚齐这么精神,可是值得高兴的事呢。”

    靠着这具身体原主人的记忆,奚齐想起来了,这艳丽少妇就是少姬,骊姬的妹妹,自己这一世的小姨。“你啊,就会惯着他。”骊姬横了少姬一眼,不过却是没有丝毫责怪的意思。

    “对了,姐姐,之前奚齐生死未知,荀太傅立了卓子为世子,以防万一,不过眼下奚齐已经平安无事,我看卓子这世子之位,还是废黜了吧。”

    少姬犹豫了一阵,说出了这一番话。世子,乃是诸候的继承人,当时奚齐情况危急,荀息便将少姬的儿子卓子立为世子,以防不测。

    少姬也是逼不得已,自古君位无情,如果她不提出来戓者晚些提出来,恐怕就会被骊姬怀疑有觊觎之心。荀息,名黯,字息,因灭虢袭虞献计有功,为晋献公所重用。

    荀息为人忠诚,足智多谋,又是武公旧臣,忠心耿耿事奉晋献公近30年,乃是晋献公最信任的托孤之臣,不但任命为太傅,更是于病榻前拜荀息为相国,主持国政,权倾朝堂。

    即便奚齐太过文弱,骊姬一党又太过专横,害死太子申生,逼得诸位公子子外逃,荀息尽管心中不喜。

    但因为对献公的忠诚,荀息一直在竭力维持奚齐的地位。如果没有荀息拥立,恐怕奚齐即便有献公遗命,也根本无法登上君位,因为骊姬在晋国,实在是太不得人心了。

    听了少姬的话,骊姬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脸上的笑容却是显得愈发真诚:“妹妹,难得你这么有心,这样吧,我一定让奚齐赏赐卓子一个富饶的封邑,嗯,妹妹觉得蒲邑如何?”

    蒲邑,本来是公子重耳的封地,重耳外逃,蒲邑自然也就成了无主之地,不过蒲邑乃是公子重耳的新筑之城,自然谈不上繁华,但土地也算肥沃,比起偏远山区,却又是好上太多。

    没办法,晋国内稍微繁华点的邑城,大都是士大们多年经营的封地,即便是国君也不能随意褫夺,逼得公子重耳和公子夷吾为了不去偏远小邑,只好自己筑城作为封邑,结果现在却是便宜了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