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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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辛樱应付考试,我与sam一起捱更抵夜,陪辛樱温习功课。想不到精灵的她居然是数学盲,对数字毫无敏感度,我和sam差不多把数学习作由第一页开始背熟,好让辛樱有疑问时能实时解答。
“真不明白,”我说:“小四便要解答植树难题吗?”
sam把冲好的咖啡放在我手里,这样回答:“你也是廿四岁便做了九岁孩子的妈妈。”
咖啡香气四溢,我深深吸了口浓郁的香气。“这是我的福气。虽然最终发觉她的爸爸没有爱过我,但这件事却造就了我与辛樱的缘分。”
“我呢?”sam问:“我和你的缘分呢?”
我低下头笑。“还没有心理准备。”
他喝了口咖啡。“我不会迫你。”
辛樱从房间走出来,两个黑眼圈大得像摸dlook化妆。“考完试后去海洋公园好吗?”我把她赶回房间。“考试完了才说。”“我不想读书,宁愿留班。”
我拉长脸孔。“别丢我的脸,快去!”
她吐吐舌,又走回房间。
我看见没事可做,便把辛达明寄来的照片拿给sam看“你看,才个多月,他已另有女朋友。”照片上是辛达明搂着一个红发洋妞,背景是纽约中央公园。“不知是否故意寄来向芭比示威!”
“这个男人很有意思。”sam称赞他。
我伸了懒腰。“但他的感情来去无踪,爱得快忘记得快。”
“短暂的感情也是感情啊。”sam说。
是的,我知道,再短的感情也有起承转合,同样会有开心和伤心,然而我还是想要一段长久的关系。像辛达维对津安那样长久,经历十多个年头。
我依然喜欢辛达维,不再爱他但依然喜欢他,喜欢他的死心眼喜欢他的坚持喜欢他的单纯,他不爱我没关系,fans不一定需要偶像的回报,我是辛达维的忠实拥趸。
“你回去吧。”我对sam说:“我也想辛樱早点休息。”
“好的,”他拍了拍我的手背。“你也要早点休息。”
sam走了之后,我替辛樱抹了抹脸,着她上床睡觉。
“王乳。”
“嗯?”“你看完爸爸的日记后有没有哭?”
“有。”
“对不起。”
“不用说对不起,我是因为感动才哭。”我给她盖上被。
“我知道我班的班长有一张印有郭富城样子的毛巾被。”她告诉我。
“考试及格的话我送你一张印上木村拓哉的。”
她满意地合上眼睛,我吻了吻她的小脸庞。
翌日中午,津安与我吃午饭。
他在自己的眼睑下用手指做了两个半月形手势。“很大的眼肚啊!”我苦着脸。
“没办法,辛樱考试嘛。”
“我介绍你用laprairie的滋润眼霜,很有效。”
我取笑他:“贪靓鬼。”
津安说:“我两星期后回英国。朋友的唱片完成了。”
“我会挂念你。”我扁嘴。
“有空来英国探我。”
我点点头。
“是的,”我从带来的纸袋里掏出辛达维的日记。“给你。”
“就是这些?”津安接过去,目光落在辛达维的字迹上。“从来没想过,他一直这样记挂着我。”
我纠正他:“是爱着你。”他珍而重之地捧着日记,在人来人往的中环餐厅内低头陷入沉思状态。
我握着冻饮,问他:“你爱不爱他?”
他笑了笑,眼睛溜上来。“我想我是爱他的,只不过他的锲而不舍吓怕了我。
若果关系不是那样沉重,我不会离开他。”
我啜了一口gingerale,没作声。
“你把日记全部看过了?”他问我。
“是的。”我说。
“所以你应该明白。”
我托着下巴,笑说:“若果辛达维那么爱我,我会很有成功感。”
“成功感不只是来自这些东西。”他教训我。
“你知道我喜欢谈恋爱嘛。”我呶着嘴。
“有点出息可以吗?”
“嘻!”我笑。“通常工作没满足感的人都沉迷恋爱。”
“你看你这个大学毕业生!”他指着我。
“我也有梦想,我希望辛樱脑旗乐地长大。”这是我由衷的心底话。“你始终没有见过辛樱。”我又说。
他叹了口气:“我可以不见她吗?我不敢见她,一看见她便会想起当初我与辛达维分开的情形。”
沉默半晌,我说:“可不可以让我再看看你的吊坠?”
他做了个“好”的表情,然后抽出银链。
我屏气凝神,细细打量辛达维的指头。直到我把身子挨回椅背的时候,已是三分钟后的事。若果辛达维有机会看到,他一定会很高兴,津安把他的指头挂在心上,足足十年。
临分别前我嘱咐他:“一天你发觉女孩子也可以成为恋爱对象的话,请从速联络我。”
他翻翻白眼,抛下一句:“死心吧!没可能!”
我吐舌,扮了个鬼脸。
三天后辛樱考完试,我们首个庆祝活动便是大睡一场,由晚上七时睡至第二天早上八时,半边枕头都渗满情不自禁流出来的唾液。
我与sam履行对辛樱许下的承诺,带她去海洋公园玩了一整天。sam玩得很落力,陪辛樱玩了三次海盗船两次过山车,居然还神色自若,龙精虎猛。
我当下对他刮目相看,果然是个男人。我搭着他的膊头,像所有老朋友那样,说:“真不愧是公司女同事的暗恋对象。”
他俯身把唇埋向我的耳畔,夸张地感叹:“唉,可惜,唯独你不喜欢我。”
“我们是兄弟嘛。”我拍了拍他。
“哼,谁做你的兄弟!”他像女人那样甩掉我。
“别女人型!”我警告他。
他便说了:“你就是喜欢像女人的男人。”我想了想,辛达维与津安像女人吗?
他们只是柔弱敏感而且长情一些,这并不是女人的专利。
“像女人也可以很刚强的。”我反驳。
“男人婆,像你!”
“去死!”在拍拍打打之间,我们相处的日子一天比一天愉快。
生活变得平静。炎炎夏日,每逢一有假期,我与辛樱便会留在开大冷气的客厅吃零食看电影玩电视游戏机。发生过那一连串的事件后,渴望恋爱的心情降了温,每天优游地半睡半躺,其实不失是一种幸福。
“又蠢又懒。”辛樱笑着骂我。
我扑起来抓住她,狂吻她的脸庞和手臂,于是家中变得尖叫声不绝。我依然会往床背贴钮扣,但夜深时分思潮起伏,有时候倒想干一些比贴钮扣更有意义的事。
一天下班时,途经刚开始大减价的百货公司,闲着无聊便走进去逛逛,逛到文具部,看见一本白色皮面四边点缀着花边的日记簿,心念一至,便把它买下来。
我也要学写日记。我怜惜地抚摩着那平滑的皮面,决定今晚便开始写。写些什么?给辛达维、我和津安做个纪录好不好?我拿起笔,先由辛达维与津安的故事开始当津安碰上辛达维的时候,他们同是十九岁。那天是为卡内基音乐厅彩排的日子。津安习惯迟到,他的父母和老师常说:“津安,你虽有天分,但没纪律,而且懒惰。”津安不以为然,只不过是彩排吧,有何相干。那是七月吧,像今天,天气很晴朗,天很高很蓝,没有太多云。津安穿了一件很绉的恤衫和一条牛仔裤,头发也没梳好便走进彩排室。他拿着小提琴,一脸自若,就如平日一般,一副天塌下来也没所谓的样子。他笑着拍门,准备高声向大家打招呼,但嘴一张开便发觉,那一天真特别,没有一个熟悉的演奏者理会他,大家都在专注地聆听一个华裔少男的钢琴演奏,少男有着一张很认真的脸,感染了在座的每一个人。
他的演奏充满澎湃的感情,轻易地牵动别人的情绪。津安知道,自己的小提琴一直没有进步,便是缺少了这种张力,但大家却不替他着急,毕竟年纪尚轻嘛,然而眼前的人不比自己成熟啊津安对辛达维很有兴趣,由他的钢琴以至他的人。
津安一直喜欢刁钻的东西,因着辛达维的沉默寡言,津安更感兴趣盎然。他知道,愈是严肃内敛的人,内心愈是复杂有趣。起初,辛达维不愿意跟津安说话,他根本不愿意跟任何一个人说话。他内向但骄傲,看不起身边的人。津安不介意,他明白音乐家或多或少有些脾气,自己是少数温和没所谓的那个。有一次,津安在辛达维练习之后,站在钢琴后对他说:“你的手指很漂亮你知道的,弹钢琴的人的手指都太粗壮,你的却很修长。”辛达维望了望他,然后下意识地揉了揉双手。他微笑说:
“拉小提琴的多患颈疾,你有没有?”津安扭动颈项。
“不见得。”辛达维站起来,盖上钢琴,津安见他练习完毕,便提议:“我们去吃泰国菜吧,第四十七街近百老汇闹市附近开了一间很别致的泰国菜馆你知道的,泰国菜在这里还是新玩意,既然是新玩意便要试一试。”
辛达维答应了,除了因为爱吃辣之外,也是因为津安说话的语气。“你知道的”是他的口头禅。
蛮可爱,由“youknow”直译为“你知道的”
那间菜馆真的很别致,满天神佛自墙中冒出,西方东方结合,沉静神秘却又不失热闹。那顿饭他们吃得很愉快。辛达维甚少愿意聆听别人的说话,也甚少愿意向别人透露自己的心事,但今天却破例了。
辛达维居然向津安说起自己的父母、还在香港读书的弟弟,也说及刚来美国的不自在,每夜醒来均会哭一场。多少年了,辛达维没向人倾诉过心事。原来,有个人说说话是多么的惬意。尤其是,那个人有着那样温柔的眼睛。
从此,辛达维每天都要向津安说上一阵子的话,关于演奏的、音乐的、团友的、衣服的、餐厅的、杂志的、纽约的、香港的、家人的、天气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总之就是要说两句,仿佛补偿过往多年来的沉默。
津安也不介意听,他喜欢辛达维说话时缓时急的习惯,急的时候他间中会干干地喘气,慢的时间却有点口吃,而且表情紧张,死命瞪着发亮的眼,像个初期精神病患者。津安明白,那是不擅于表达自己的表现,不纯视邙稚嫩。津安实在很喜欢他这样子,他像一张很动听但很少人播放的唱片。稚童式的诱惑,少数而出众。
是在两个星期后吧,辛达维在津安租住的小房子内与津安接吻,是津安先吻他的。当然,他也觉得感觉很好。
后来,一切都顺顺利利,理所当然地你好我好快快乐乐。他们总共合作表演了两次,辛达维是主角,津安只是随团成员。但在私人关系下,两人形势均等,连房间也是各住各的,虽然还是在同一间房子内。
津安不让辛达维煮饭,因为害怕他会弄伤指头;辛达维也买了特制的润肤霜给津安,让他涂在颈旁和肩膊处。
有一回大家一同站在镜子前,八只眼睛亲近地对望,津安发觉,他与辛达维竟是如此相像:亮亮的眼睛,温柔安逸地悬在眼睑下,秀丽挺直的鼻子,紧合的唇。
“我们是孪生的。”辛达维说。
“不,”津安摇头。“我们是天生一对。”就是这样,像一切恋人,平凡生活中有起有跌,互相扶持恩恩爱爱不离不弃地度过三年光阴。
就在相识的第三年,辛达维买了两条银颈链,他一条自己一条,挂在彼此的心上。
津安看着那条银链,脸上没有笑容又没有表示什么,于是辛达维便轻轻地说:
“他日赚到钱便买一些贵的。”然而他不知道,津安没有为那份礼物而感动,并不是因为价值或者礼物本质的问题,而是,整个关系在不知不觉间变了,那份礼物,也就变成碍眼的东西。
没有爱的银颈链依然是银颈链,只是挂在心上的时候,那金属的触碰感觉特别的冰冷。没有别的恋人,也不觉得辛达维有什么地方退步了。辛达维在他眼中依然是美丽的,大家相处也是不变的和谐,可是,他不再为日常的生活而感动。
辛达维的琴音不再令他惊叹神往;辛达维的背影开始令他想起某个远房亲戚;
辛达维的微笑再难牵动他的快乐泉源;辛达维的沉默神秘气质原来亦不是唯一的,上星期他在地铁内,看到一个法籍少年,披着围巾的他跟辛达维有着不相伯仲的深沉。
于是津安忍不住追上去,跟着那个少年走了好几条街。他发觉,这过程不失愉快。新的对象新的冲刺。
回家后,他向辛达维提出分手。坐在沙发上的辛达维握住音响的遥远控制器,木无表情的脸在空气中凝住,他的木讷教津安心慌了一阵子,见他没说不也没赞同,他便娓娓把分开的好处道出,譬如分手后生活圈子会变得更大,分手后大家可以更专注在音乐上的发展,分手后大家可以尝试独立的滋味
辛达维的表情依然不动半分,就在津安继续陈述分手理由的时候,背后的音乐突然澎湃起来。津安吓了一跳,但眼前的他仍旧不言不语。他不要听任何解释和理由。分手要什么理由?正如当初走在一起也没有理由。忽地,四周静寂无声,他把音响关掉了。他站起来,走回房间,端正地坐在床边,一坐便是三小时。津安在厨房准备晚餐,一心以为事情不难解决,过一会再逗逗他便可以,谁料刚想到这里,辛达维便冲进来,二话不说就拿起放在一旁的大刀,迅速地伸出左手的无名指,然后挥刀一砍,斩在第一节上。
津安放下镬铲,跑到辛达维跟前,随手拿来一块白布替他止血,慌张中听到辛达维的说话:“左手无名指是戴结婚戒指的手指。”
血汹涌流下,白布片刻变红。两个人当中一人哭了,那是津安;而辛达维,肉身痛苦,心头反而安宁。
让他明白自己多么的爱他。他已明白了吧,他的痛苦一定不浅。
然而最终大家还是分开了。津安说不如重新开始,拒绝的是辛达维,他容忍不了别人曾经勃起过的去意。津安很后悔,他决定不要忘掉辛达维,一生一世也要记着曾经有人这样对待他。那是一节指头,从人的身体分离,有血有骨有肉有神经线有成千上万的细胞,那是原本与身体连在一起的一部分。他把指头浸在防腐剂里,然后在一个阴天,他把指头穿在挂在心上的银颈链上。
辛达维的音乐事业从此完蛋,但他不介意,成就非凡不是他的心愿。就在收拾细软准备回香港的前一天,一个女子轻敲他的家门,她问他是否姓辛名达维,然后她告诉他:“我命中注定跟你结婚生孩子。”
女子的名字是植芝,她比辛达维大三年,长得高高瘦瘦,气质清逸。辛达维不讨厌她,他甚至很欣赏她那句“命中注定”的说话。既然是命中注定,便张开双手欢迎她好了。命中注定,事事有安排,免却不必要的痛苦。
对啊,津安并不是命中注定的那个,所以他来了又离开。但为什么不是命中注定的那个却一直留在心头,重甸甸地压在胸口,没有一天停止想起他。
生下孩子的女人每天摊开手板,重复又重复地把手上纹理纵横交错地看。她要研究爱上孩子爸爸的可能性,可是心灵感受不到之余,命理亦没有显示。于是一天,她收拾行装,远去寻找另一个生命的启示。
孩子一天天地长大,长得如辛达维的翻版,聪明刁钻,然而他不喜欢她,从没想过要去喜欢她。这个长得像自己的小孩,他只觉是个陌生人。
其实世界对他来说,通通都显得陌生。时光流逝,但他并没有长大,十九岁,二十岁,二十一岁,二十二岁。他重复地活在这数年里,轮回又轮回,再见又再见,就是死而复生,生而复死,不愿离开。
津安可好?他寄过一封信来,说二月会回来香港一趟,辛达维等得好心急,等待二月的来临。可是二月过去了,三月又走过,四月即将来临,津安的人影始终没有出现。
辛达维很失望,失望得把胶袋蒙在头上,打算焗死好了,然而因为太辛苦,抓住胶袋的手最后放松下来,这次冲动的自杀没有成事。那一年辛樱三岁,小小的胖胖的站在爸爸面前,一脸不解地望着那胶袋自半空飘到地上。
他蹲下来抱着女儿哭了。他说:“我不想爱得这么深的。”
辛樱尖叫。那胶袋没有吓怕她,骇人的是爸爸的哭声和他过紧的拥抱。
津安偶然会寄信来,也偶然提及会回来看他,可是就是一次也没有成事。辛达维放弃继续盼望。其实见了面又如何?反正都已是故人。
他开始大方地回信,像个旧友知己那样,写上数句祝福问候,和气愉快。信是这样写,但心并不那样想。
祝福问候只是表面,和气愉快却不见得。但除了这些他还可以说些什么?
辛达维心上还悬着那条银链,那么多年了,就算每天保养也会变旧变色,但在他心中,珍而重之的东西始终不会改变,虽然他早已心灰意冷。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也八、九年了。怎么,这样又过了八、九年?忽然一天他在教钢琴的时候想道:日子这样不惬意,不如死掉好了,横竖也是白过的。
孩子弹奏完毕,眼睁睁地看着他,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孩子在想,干吗老师发呆的时间一次比一次长?
辛达维开始积极部署如何了结自己。三十多岁了,还是首次这样积极计画一件事,而计画的重心,是如何处置辛樱。
他对不起这个孩子,他没有爱过她,他绝对舍得把她撇下。他写信给住在美国的弟弟,询问他的近况,弟弟的回复是事业不俗,感情复杂;他尝试联络女儿的母亲,但资料无从稽考。似乎,孤儿院远比他的弟弟与前妻为佳。
在某个伏在书桌写日记的夜里,辛达维发现了对面大厦九楼的女子。她由晚上七时坐到十一时半,换了数个姿势,终于把电视节目看完。第二天晚上,她买了十二枝玫瑰回家,研究三十种插法。第三晚,她坐在饭桌前做手工,把灯罩拆下来,在没有花纹的地方贴钮扣。第四晚,她播放流行音乐,一边听一边试唱,兴致好的时候胡乱跳一只舞。第五晚,她不再是独自一人,一个男人在她的家里与她亲热,逗留一小时左右便离去,留下了失落的她,蹲在窗前发呆,咬着一块饼干。
可以肯定,这女子寂寞无聊没有杀伤力。辛达维重复又重复地研究她的生活,甚至买来望远镜,把她看个大小无遗。这样的女子,蠢蠢的闷闷的,渴望找一个伴儿,辛达维想:或许她不会介意跟一个九岁女童作伴。
他编写一本仰慕女子的日记,一边写一边幻想女子看完之后的感动慨叹,她会内疚的,他知道,她会内疚的。
他在临死前的一晚告诉女儿,要她好好地讨好对面大厦的女子。女儿惊呼狂叫,他却视若无睹,心在说:对你仁至义尽了。
其后,他把十多年来写的日记拿到客厅中烧掉,前尘瞬间化成灰,一片片的一缕缕的。他的心在痛,到底,他依然爱着那个人。
他把银链除下,交给女儿,嘱咐她把银链放在他房间的礼物盒内,告诉对面大厦的女子,这是他留给最爱的礼物。“要使她相信。”他说。
不知道女儿能否完全明白这是她的前途,不明白也没办法。女儿哭得更凶,扑过来抢走他手上的日记,混乱中灼伤了皮肤。女儿把自己反锁在房间内,而他,一面弹琴一面等待那一个称心的时刻。
天亮起来,他没有考虑过另一选择,可以不死的选择。或许换作不惜一切重新与津安走在一起也未尝不可,只是他更害怕这个选择,伤过一次已足够,心里有爱已经非常美丽辛樱走进来,拍了拍伏在桌上的我。我看了看钟,凌晨三时,便说:“虽然是放假,但小孩子不可以每天都捱更抵夜。”“sam叔叔陪我打电子游戏机嘛。”
我走到客厅,看见sam蜷在沙发上憩睡,我蹲下身去,摇了摇他。“你到辛宅睡吧。”
他揉揉眼,伸了伸腰,说:“倒是有点肚饿。”
“去7-11!”辛樱欢呼。sam洗了把面,拖着辛樱出门。我返回房间,翻看我写的日记。
好不好一并写下辛达维对面大厦九楼那个寂寞无聊女子获悉事件真相后的苍凉?
她惊震了许多个晚上,才愿意接受原来辛达维没有爱过她的事实。她以为终于拥有一段惊天地泣鬼神兼且肝肠寸断的感情。原来,辛达维根本没有喜欢过她,他只是看中她成为保母的潜质。
但她没有怪责辛达维,说到底,她真心喜欢辛樱,而且,她羡慕辛达维的专注长情,那实在是一个很感人的爱情故事。她知道,这样的事永远不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平凡女人,实际而多心,把一个人思念十年,绝对没有这个可能。
就算辛达维真的爱她,她也知道爱恋着一堆空想的日子不会长久。如果津安能让她走近,她已一早把津安填满心里。她很羡慕津安,她但愿戴着指头银链的是自己,那是多么有意思的事,生命里竟然有一个爱得愿意为自己奉献肢体的人。
sam会不会?他是喜欢她的,但他大概不会爱得那样激烈吧。他到7-11买零食会买鸡髀,实际而生活化。
“(口拿),大大的鸡髀。”他把鸡髀递给我。
“我不喜欢鸡髀啊。”我合上日记簿。
“鸡髀好!好味又饱肚。”他说。
“是呀是呀!”辛樱和议。
我咬了一口,卤水的味道不错,于是我笑了。
sam与辛樱填饱肚子后变得精神焕发,继续在电子游戏机上大战。
我走回房间,累极躺到床上,伸手摸了摸床背的钮扣,尚有一小角的空位没有填满。
突然一句话在脑内闪过:“当你把最后一颗贴上之后,那段恋情便会开始。”
我定了定神,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是阿芝说的。
哈哈哈哈哈,有新恋情开始,九成是sam了。
等一天我有充分的心理准备,便会好好填满那个角落。但不会是今天。
今天我希望自己爱自己。尝试了解那是什么一回事。若他愿意等便让他等吧;
若不愿意,我是万万不会介意。
虽然辛达维没有爱过我,但我已跟他谈了一次费力使劲的恋爱。现在是时候歇一歇吧。
为了帮辛樱应付考试,我与sam一起捱更抵夜,陪辛樱温习功课。想不到精灵的她居然是数学盲,对数字毫无敏感度,我和sam差不多把数学习作由第一页开始背熟,好让辛樱有疑问时能实时解答。
“真不明白,”我说:“小四便要解答植树难题吗?”
sam把冲好的咖啡放在我手里,这样回答:“你也是廿四岁便做了九岁孩子的妈妈。”
咖啡香气四溢,我深深吸了口浓郁的香气。“这是我的福气。虽然最终发觉她的爸爸没有爱过我,但这件事却造就了我与辛樱的缘分。”
“我呢?”sam问:“我和你的缘分呢?”
我低下头笑。“还没有心理准备。”
他喝了口咖啡。“我不会迫你。”
辛樱从房间走出来,两个黑眼圈大得像摸dlook化妆。“考完试后去海洋公园好吗?”我把她赶回房间。“考试完了才说。”“我不想读书,宁愿留班。”
我拉长脸孔。“别丢我的脸,快去!”
她吐吐舌,又走回房间。
我看见没事可做,便把辛达明寄来的照片拿给sam看“你看,才个多月,他已另有女朋友。”照片上是辛达明搂着一个红发洋妞,背景是纽约中央公园。“不知是否故意寄来向芭比示威!”
“这个男人很有意思。”sam称赞他。
我伸了懒腰。“但他的感情来去无踪,爱得快忘记得快。”
“短暂的感情也是感情啊。”sam说。
是的,我知道,再短的感情也有起承转合,同样会有开心和伤心,然而我还是想要一段长久的关系。像辛达维对津安那样长久,经历十多个年头。
我依然喜欢辛达维,不再爱他但依然喜欢他,喜欢他的死心眼喜欢他的坚持喜欢他的单纯,他不爱我没关系,fans不一定需要偶像的回报,我是辛达维的忠实拥趸。
“你回去吧。”我对sam说:“我也想辛樱早点休息。”
“好的,”他拍了拍我的手背。“你也要早点休息。”
sam走了之后,我替辛樱抹了抹脸,着她上床睡觉。
“王乳。”
“嗯?”“你看完爸爸的日记后有没有哭?”
“有。”
“对不起。”
“不用说对不起,我是因为感动才哭。”我给她盖上被。
“我知道我班的班长有一张印有郭富城样子的毛巾被。”她告诉我。
“考试及格的话我送你一张印上木村拓哉的。”
她满意地合上眼睛,我吻了吻她的小脸庞。
翌日中午,津安与我吃午饭。
他在自己的眼睑下用手指做了两个半月形手势。“很大的眼肚啊!”我苦着脸。
“没办法,辛樱考试嘛。”
“我介绍你用laprairie的滋润眼霜,很有效。”
我取笑他:“贪靓鬼。”
津安说:“我两星期后回英国。朋友的唱片完成了。”
“我会挂念你。”我扁嘴。
“有空来英国探我。”
我点点头。
“是的,”我从带来的纸袋里掏出辛达维的日记。“给你。”
“就是这些?”津安接过去,目光落在辛达维的字迹上。“从来没想过,他一直这样记挂着我。”
我纠正他:“是爱着你。”他珍而重之地捧着日记,在人来人往的中环餐厅内低头陷入沉思状态。
我握着冻饮,问他:“你爱不爱他?”
他笑了笑,眼睛溜上来。“我想我是爱他的,只不过他的锲而不舍吓怕了我。
若果关系不是那样沉重,我不会离开他。”
我啜了一口gingerale,没作声。
“你把日记全部看过了?”他问我。
“是的。”我说。
“所以你应该明白。”
我托着下巴,笑说:“若果辛达维那么爱我,我会很有成功感。”
“成功感不只是来自这些东西。”他教训我。
“你知道我喜欢谈恋爱嘛。”我呶着嘴。
“有点出息可以吗?”
“嘻!”我笑。“通常工作没满足感的人都沉迷恋爱。”
“你看你这个大学毕业生!”他指着我。
“我也有梦想,我希望辛樱脑旗乐地长大。”这是我由衷的心底话。“你始终没有见过辛樱。”我又说。
他叹了口气:“我可以不见她吗?我不敢见她,一看见她便会想起当初我与辛达维分开的情形。”
沉默半晌,我说:“可不可以让我再看看你的吊坠?”
他做了个“好”的表情,然后抽出银链。
我屏气凝神,细细打量辛达维的指头。直到我把身子挨回椅背的时候,已是三分钟后的事。若果辛达维有机会看到,他一定会很高兴,津安把他的指头挂在心上,足足十年。
临分别前我嘱咐他:“一天你发觉女孩子也可以成为恋爱对象的话,请从速联络我。”
他翻翻白眼,抛下一句:“死心吧!没可能!”
我吐舌,扮了个鬼脸。
三天后辛樱考完试,我们首个庆祝活动便是大睡一场,由晚上七时睡至第二天早上八时,半边枕头都渗满情不自禁流出来的唾液。
我与sam履行对辛樱许下的承诺,带她去海洋公园玩了一整天。sam玩得很落力,陪辛樱玩了三次海盗船两次过山车,居然还神色自若,龙精虎猛。
我当下对他刮目相看,果然是个男人。我搭着他的膊头,像所有老朋友那样,说:“真不愧是公司女同事的暗恋对象。”
他俯身把唇埋向我的耳畔,夸张地感叹:“唉,可惜,唯独你不喜欢我。”
“我们是兄弟嘛。”我拍了拍他。
“哼,谁做你的兄弟!”他像女人那样甩掉我。
“别女人型!”我警告他。
他便说了:“你就是喜欢像女人的男人。”我想了想,辛达维与津安像女人吗?
他们只是柔弱敏感而且长情一些,这并不是女人的专利。
“像女人也可以很刚强的。”我反驳。
“男人婆,像你!”
“去死!”在拍拍打打之间,我们相处的日子一天比一天愉快。
生活变得平静。炎炎夏日,每逢一有假期,我与辛樱便会留在开大冷气的客厅吃零食看电影玩电视游戏机。发生过那一连串的事件后,渴望恋爱的心情降了温,每天优游地半睡半躺,其实不失是一种幸福。
“又蠢又懒。”辛樱笑着骂我。
我扑起来抓住她,狂吻她的脸庞和手臂,于是家中变得尖叫声不绝。我依然会往床背贴钮扣,但夜深时分思潮起伏,有时候倒想干一些比贴钮扣更有意义的事。
一天下班时,途经刚开始大减价的百货公司,闲着无聊便走进去逛逛,逛到文具部,看见一本白色皮面四边点缀着花边的日记簿,心念一至,便把它买下来。
我也要学写日记。我怜惜地抚摩着那平滑的皮面,决定今晚便开始写。写些什么?给辛达维、我和津安做个纪录好不好?我拿起笔,先由辛达维与津安的故事开始当津安碰上辛达维的时候,他们同是十九岁。那天是为卡内基音乐厅彩排的日子。津安习惯迟到,他的父母和老师常说:“津安,你虽有天分,但没纪律,而且懒惰。”津安不以为然,只不过是彩排吧,有何相干。那是七月吧,像今天,天气很晴朗,天很高很蓝,没有太多云。津安穿了一件很绉的恤衫和一条牛仔裤,头发也没梳好便走进彩排室。他拿着小提琴,一脸自若,就如平日一般,一副天塌下来也没所谓的样子。他笑着拍门,准备高声向大家打招呼,但嘴一张开便发觉,那一天真特别,没有一个熟悉的演奏者理会他,大家都在专注地聆听一个华裔少男的钢琴演奏,少男有着一张很认真的脸,感染了在座的每一个人。
他的演奏充满澎湃的感情,轻易地牵动别人的情绪。津安知道,自己的小提琴一直没有进步,便是缺少了这种张力,但大家却不替他着急,毕竟年纪尚轻嘛,然而眼前的人不比自己成熟啊津安对辛达维很有兴趣,由他的钢琴以至他的人。
津安一直喜欢刁钻的东西,因着辛达维的沉默寡言,津安更感兴趣盎然。他知道,愈是严肃内敛的人,内心愈是复杂有趣。起初,辛达维不愿意跟津安说话,他根本不愿意跟任何一个人说话。他内向但骄傲,看不起身边的人。津安不介意,他明白音乐家或多或少有些脾气,自己是少数温和没所谓的那个。有一次,津安在辛达维练习之后,站在钢琴后对他说:“你的手指很漂亮你知道的,弹钢琴的人的手指都太粗壮,你的却很修长。”辛达维望了望他,然后下意识地揉了揉双手。他微笑说:
“拉小提琴的多患颈疾,你有没有?”津安扭动颈项。
“不见得。”辛达维站起来,盖上钢琴,津安见他练习完毕,便提议:“我们去吃泰国菜吧,第四十七街近百老汇闹市附近开了一间很别致的泰国菜馆你知道的,泰国菜在这里还是新玩意,既然是新玩意便要试一试。”
辛达维答应了,除了因为爱吃辣之外,也是因为津安说话的语气。“你知道的”是他的口头禅。
蛮可爱,由“youknow”直译为“你知道的”
那间菜馆真的很别致,满天神佛自墙中冒出,西方东方结合,沉静神秘却又不失热闹。那顿饭他们吃得很愉快。辛达维甚少愿意聆听别人的说话,也甚少愿意向别人透露自己的心事,但今天却破例了。
辛达维居然向津安说起自己的父母、还在香港读书的弟弟,也说及刚来美国的不自在,每夜醒来均会哭一场。多少年了,辛达维没向人倾诉过心事。原来,有个人说说话是多么的惬意。尤其是,那个人有着那样温柔的眼睛。
从此,辛达维每天都要向津安说上一阵子的话,关于演奏的、音乐的、团友的、衣服的、餐厅的、杂志的、纽约的、香港的、家人的、天气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总之就是要说两句,仿佛补偿过往多年来的沉默。
津安也不介意听,他喜欢辛达维说话时缓时急的习惯,急的时候他间中会干干地喘气,慢的时间却有点口吃,而且表情紧张,死命瞪着发亮的眼,像个初期精神病患者。津安明白,那是不擅于表达自己的表现,不纯视邙稚嫩。津安实在很喜欢他这样子,他像一张很动听但很少人播放的唱片。稚童式的诱惑,少数而出众。
是在两个星期后吧,辛达维在津安租住的小房子内与津安接吻,是津安先吻他的。当然,他也觉得感觉很好。
后来,一切都顺顺利利,理所当然地你好我好快快乐乐。他们总共合作表演了两次,辛达维是主角,津安只是随团成员。但在私人关系下,两人形势均等,连房间也是各住各的,虽然还是在同一间房子内。
津安不让辛达维煮饭,因为害怕他会弄伤指头;辛达维也买了特制的润肤霜给津安,让他涂在颈旁和肩膊处。
有一回大家一同站在镜子前,八只眼睛亲近地对望,津安发觉,他与辛达维竟是如此相像:亮亮的眼睛,温柔安逸地悬在眼睑下,秀丽挺直的鼻子,紧合的唇。
“我们是孪生的。”辛达维说。
“不,”津安摇头。“我们是天生一对。”就是这样,像一切恋人,平凡生活中有起有跌,互相扶持恩恩爱爱不离不弃地度过三年光阴。
就在相识的第三年,辛达维买了两条银颈链,他一条自己一条,挂在彼此的心上。
津安看着那条银链,脸上没有笑容又没有表示什么,于是辛达维便轻轻地说:
“他日赚到钱便买一些贵的。”然而他不知道,津安没有为那份礼物而感动,并不是因为价值或者礼物本质的问题,而是,整个关系在不知不觉间变了,那份礼物,也就变成碍眼的东西。
没有爱的银颈链依然是银颈链,只是挂在心上的时候,那金属的触碰感觉特别的冰冷。没有别的恋人,也不觉得辛达维有什么地方退步了。辛达维在他眼中依然是美丽的,大家相处也是不变的和谐,可是,他不再为日常的生活而感动。
辛达维的琴音不再令他惊叹神往;辛达维的背影开始令他想起某个远房亲戚;
辛达维的微笑再难牵动他的快乐泉源;辛达维的沉默神秘气质原来亦不是唯一的,上星期他在地铁内,看到一个法籍少年,披着围巾的他跟辛达维有着不相伯仲的深沉。
于是津安忍不住追上去,跟着那个少年走了好几条街。他发觉,这过程不失愉快。新的对象新的冲刺。
回家后,他向辛达维提出分手。坐在沙发上的辛达维握住音响的遥远控制器,木无表情的脸在空气中凝住,他的木讷教津安心慌了一阵子,见他没说不也没赞同,他便娓娓把分开的好处道出,譬如分手后生活圈子会变得更大,分手后大家可以更专注在音乐上的发展,分手后大家可以尝试独立的滋味
辛达维的表情依然不动半分,就在津安继续陈述分手理由的时候,背后的音乐突然澎湃起来。津安吓了一跳,但眼前的他仍旧不言不语。他不要听任何解释和理由。分手要什么理由?正如当初走在一起也没有理由。忽地,四周静寂无声,他把音响关掉了。他站起来,走回房间,端正地坐在床边,一坐便是三小时。津安在厨房准备晚餐,一心以为事情不难解决,过一会再逗逗他便可以,谁料刚想到这里,辛达维便冲进来,二话不说就拿起放在一旁的大刀,迅速地伸出左手的无名指,然后挥刀一砍,斩在第一节上。
津安放下镬铲,跑到辛达维跟前,随手拿来一块白布替他止血,慌张中听到辛达维的说话:“左手无名指是戴结婚戒指的手指。”
血汹涌流下,白布片刻变红。两个人当中一人哭了,那是津安;而辛达维,肉身痛苦,心头反而安宁。
让他明白自己多么的爱他。他已明白了吧,他的痛苦一定不浅。
然而最终大家还是分开了。津安说不如重新开始,拒绝的是辛达维,他容忍不了别人曾经勃起过的去意。津安很后悔,他决定不要忘掉辛达维,一生一世也要记着曾经有人这样对待他。那是一节指头,从人的身体分离,有血有骨有肉有神经线有成千上万的细胞,那是原本与身体连在一起的一部分。他把指头浸在防腐剂里,然后在一个阴天,他把指头穿在挂在心上的银颈链上。
辛达维的音乐事业从此完蛋,但他不介意,成就非凡不是他的心愿。就在收拾细软准备回香港的前一天,一个女子轻敲他的家门,她问他是否姓辛名达维,然后她告诉他:“我命中注定跟你结婚生孩子。”
女子的名字是植芝,她比辛达维大三年,长得高高瘦瘦,气质清逸。辛达维不讨厌她,他甚至很欣赏她那句“命中注定”的说话。既然是命中注定,便张开双手欢迎她好了。命中注定,事事有安排,免却不必要的痛苦。
对啊,津安并不是命中注定的那个,所以他来了又离开。但为什么不是命中注定的那个却一直留在心头,重甸甸地压在胸口,没有一天停止想起他。
生下孩子的女人每天摊开手板,重复又重复地把手上纹理纵横交错地看。她要研究爱上孩子爸爸的可能性,可是心灵感受不到之余,命理亦没有显示。于是一天,她收拾行装,远去寻找另一个生命的启示。
孩子一天天地长大,长得如辛达维的翻版,聪明刁钻,然而他不喜欢她,从没想过要去喜欢她。这个长得像自己的小孩,他只觉是个陌生人。
其实世界对他来说,通通都显得陌生。时光流逝,但他并没有长大,十九岁,二十岁,二十一岁,二十二岁。他重复地活在这数年里,轮回又轮回,再见又再见,就是死而复生,生而复死,不愿离开。
津安可好?他寄过一封信来,说二月会回来香港一趟,辛达维等得好心急,等待二月的来临。可是二月过去了,三月又走过,四月即将来临,津安的人影始终没有出现。
辛达维很失望,失望得把胶袋蒙在头上,打算焗死好了,然而因为太辛苦,抓住胶袋的手最后放松下来,这次冲动的自杀没有成事。那一年辛樱三岁,小小的胖胖的站在爸爸面前,一脸不解地望着那胶袋自半空飘到地上。
他蹲下来抱着女儿哭了。他说:“我不想爱得这么深的。”
辛樱尖叫。那胶袋没有吓怕她,骇人的是爸爸的哭声和他过紧的拥抱。
津安偶然会寄信来,也偶然提及会回来看他,可是就是一次也没有成事。辛达维放弃继续盼望。其实见了面又如何?反正都已是故人。
他开始大方地回信,像个旧友知己那样,写上数句祝福问候,和气愉快。信是这样写,但心并不那样想。
祝福问候只是表面,和气愉快却不见得。但除了这些他还可以说些什么?
辛达维心上还悬着那条银链,那么多年了,就算每天保养也会变旧变色,但在他心中,珍而重之的东西始终不会改变,虽然他早已心灰意冷。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也八、九年了。怎么,这样又过了八、九年?忽然一天他在教钢琴的时候想道:日子这样不惬意,不如死掉好了,横竖也是白过的。
孩子弹奏完毕,眼睁睁地看着他,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孩子在想,干吗老师发呆的时间一次比一次长?
辛达维开始积极部署如何了结自己。三十多岁了,还是首次这样积极计画一件事,而计画的重心,是如何处置辛樱。
他对不起这个孩子,他没有爱过她,他绝对舍得把她撇下。他写信给住在美国的弟弟,询问他的近况,弟弟的回复是事业不俗,感情复杂;他尝试联络女儿的母亲,但资料无从稽考。似乎,孤儿院远比他的弟弟与前妻为佳。
在某个伏在书桌写日记的夜里,辛达维发现了对面大厦九楼的女子。她由晚上七时坐到十一时半,换了数个姿势,终于把电视节目看完。第二天晚上,她买了十二枝玫瑰回家,研究三十种插法。第三晚,她坐在饭桌前做手工,把灯罩拆下来,在没有花纹的地方贴钮扣。第四晚,她播放流行音乐,一边听一边试唱,兴致好的时候胡乱跳一只舞。第五晚,她不再是独自一人,一个男人在她的家里与她亲热,逗留一小时左右便离去,留下了失落的她,蹲在窗前发呆,咬着一块饼干。
可以肯定,这女子寂寞无聊没有杀伤力。辛达维重复又重复地研究她的生活,甚至买来望远镜,把她看个大小无遗。这样的女子,蠢蠢的闷闷的,渴望找一个伴儿,辛达维想:或许她不会介意跟一个九岁女童作伴。
他编写一本仰慕女子的日记,一边写一边幻想女子看完之后的感动慨叹,她会内疚的,他知道,她会内疚的。
他在临死前的一晚告诉女儿,要她好好地讨好对面大厦的女子。女儿惊呼狂叫,他却视若无睹,心在说:对你仁至义尽了。
其后,他把十多年来写的日记拿到客厅中烧掉,前尘瞬间化成灰,一片片的一缕缕的。他的心在痛,到底,他依然爱着那个人。
他把银链除下,交给女儿,嘱咐她把银链放在他房间的礼物盒内,告诉对面大厦的女子,这是他留给最爱的礼物。“要使她相信。”他说。
不知道女儿能否完全明白这是她的前途,不明白也没办法。女儿哭得更凶,扑过来抢走他手上的日记,混乱中灼伤了皮肤。女儿把自己反锁在房间内,而他,一面弹琴一面等待那一个称心的时刻。
天亮起来,他没有考虑过另一选择,可以不死的选择。或许换作不惜一切重新与津安走在一起也未尝不可,只是他更害怕这个选择,伤过一次已足够,心里有爱已经非常美丽辛樱走进来,拍了拍伏在桌上的我。我看了看钟,凌晨三时,便说:“虽然是放假,但小孩子不可以每天都捱更抵夜。”“sam叔叔陪我打电子游戏机嘛。”
我走到客厅,看见sam蜷在沙发上憩睡,我蹲下身去,摇了摇他。“你到辛宅睡吧。”
他揉揉眼,伸了伸腰,说:“倒是有点肚饿。”
“去7-11!”辛樱欢呼。sam洗了把面,拖着辛樱出门。我返回房间,翻看我写的日记。
好不好一并写下辛达维对面大厦九楼那个寂寞无聊女子获悉事件真相后的苍凉?
她惊震了许多个晚上,才愿意接受原来辛达维没有爱过她的事实。她以为终于拥有一段惊天地泣鬼神兼且肝肠寸断的感情。原来,辛达维根本没有喜欢过她,他只是看中她成为保母的潜质。
但她没有怪责辛达维,说到底,她真心喜欢辛樱,而且,她羡慕辛达维的专注长情,那实在是一个很感人的爱情故事。她知道,这样的事永远不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平凡女人,实际而多心,把一个人思念十年,绝对没有这个可能。
就算辛达维真的爱她,她也知道爱恋着一堆空想的日子不会长久。如果津安能让她走近,她已一早把津安填满心里。她很羡慕津安,她但愿戴着指头银链的是自己,那是多么有意思的事,生命里竟然有一个爱得愿意为自己奉献肢体的人。
sam会不会?他是喜欢她的,但他大概不会爱得那样激烈吧。他到7-11买零食会买鸡髀,实际而生活化。
“(口拿),大大的鸡髀。”他把鸡髀递给我。
“我不喜欢鸡髀啊。”我合上日记簿。
“鸡髀好!好味又饱肚。”他说。
“是呀是呀!”辛樱和议。
我咬了一口,卤水的味道不错,于是我笑了。
sam与辛樱填饱肚子后变得精神焕发,继续在电子游戏机上大战。
我走回房间,累极躺到床上,伸手摸了摸床背的钮扣,尚有一小角的空位没有填满。
突然一句话在脑内闪过:“当你把最后一颗贴上之后,那段恋情便会开始。”
我定了定神,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是阿芝说的。
哈哈哈哈哈,有新恋情开始,九成是sam了。
等一天我有充分的心理准备,便会好好填满那个角落。但不会是今天。
今天我希望自己爱自己。尝试了解那是什么一回事。若他愿意等便让他等吧;
若不愿意,我是万万不会介意。
虽然辛达维没有爱过我,但我已跟他谈了一次费力使劲的恋爱。现在是时候歇一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