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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男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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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蔺金奴想不到自己居然被一片野果感动了,的确,被一片野果。在自己印象里,北方山旮旯里长出的水果,远远不及南方跨马加鞭送过来的那些果品。别说味道,就连长相都不如。这些山旮旯里的野果,只配让那些杂役、小厮们吃,只是衣不蔽体的那些穷孩子们冬日里的零嘴儿,肉质粗糙,说酸不够酸,说甜不够甜,咀嚼后留下的渣滓也多,让人吐又不是咽又不是。

    可自己嘴里的这片野果入口带着温热却已然保持着生吃的爽脆,酸味儿更浓,甜味儿更香,舌边传来的獐子肉与山鸡肉混合而成的香味更让蔺金奴直接飘上了云端。自己恍惚中自己仿佛带着一张小猎弓,追着猎物漫山遍野地跑,累了,随手摘下一只野果,咔嚓一声咬下一大口,那甜味中带来的微酸,还有那止不住从嘴角留下的果汁,让自己彻底忘记这是在哪里,自己有打算去哪里。

    蔺金奴忽然间有些爽然若失,纵是豪门宴会,也吃不到如此美味,今天过去,以后还会有自己爱吃的东西么?

    云霄含笑解释道:“让方才吃得油腻,用点野果解一解,不至于拉肚子。”

    看着蔺金奴的脸色一脸变幻数次,柳飞儿和蓝翎也小心地拈出一片野果放进嘴里仔细地嚼着。良久,柳飞儿狠狠地捶了云霄一拳道:“坏家伙,你怎么从来没做给我吃!”

    蓝翎居然吃得两眼泪汪汪的,也恨声道:“就是!打死他才解恨!”

    或许朱能味觉有够迟钝,脸上表情还好一些,只是打趣道:“改明儿让这家伙烤好一只全羊,等到开饭的时候偷偷送进皇宫去让鞑子皇帝尝尝,也好让那些御厨愧杀!”蓝翎眼睛立刻瞪得大大的,惊奇道:“鞑子皇宫说还能进去?”

    朱能笑道:“有什么难的?那么大个皇宫,入夜了就那么几个守卫和暗哨,就算是四五千守卫,也要几十步才能站上一个,只要不去鞑子皇帝呆的地方和那些到处是守卫的去处,其他的还不是随意你挑?缺银子花了只管进去便是,就算拿一些个东西走,也要猴年马月清点皇产的时候才能被发现了,到时候还不知道谁倒霉背这个黑锅呢!鞑子皇帝的厨房更容易进了,入夜之后那里除了几个值夜的厨子和传话的侍卫宦官,一般都没什么人的。”

    蓝翎奇道:“那么容易进,你干嘛不下毒弄死鞑子皇帝呢?”

    蔺金奴突然接口道:“圣上每餐前都有人试毒的。”

    “哦!”蓝翎恍然点点头,突然又神秘道“我有办法今天下毒明天死人,不管怎样都查不出来,要不要试试?”

    朱能有些心动,蔺金奴脸色苍白。柳飞儿和云霄打断蓝翎道:“不行!”

    蓝翎有些委屈道:“为什么不行,毒死鞑子皇帝不是更好么?”

    云霄拍了拍蓝翎的膝盖安慰道:“翎儿有本事不假,可翎儿你想,如今这鞑子皇帝除了收税什么都不会做,娶妃纳嫔倒是一把好手;他儿子虽然不大,可却是个有勇有谋的太子,他日能成大器。咱们毒死现在的鞑子皇帝,换个英明神武的来,到头来吃苦的还不是咱们?”

    蓝翎点点头,半晌才道:“原来你的法子和对付我哥哥一样,让他一直坏下去,坏到所有人都恨他,所有人都讨厌他,然后才出手,这样所有人都是支持我们,是么?”

    云霄点点头道:“就是这样。”

    几个人都没说话,眼前浮现起若干年后鞑子皇帝被满城百姓轰出大都的场景,一阵向往。只有蔺金奴眼前浮现出一丝担忧的神色,云霄和朱能都看在眼中,两人对视一眼没有说话。

    蓝翎突然一挺身,坐直身体道:“尽让你扯开话题了!说!这么好吃的东西为什么以前都没做出来尝尝?”

    云霄一愣,刚刚明明是你自己扯话题,怎么又埋怨我了?又犯不着为了这种事儿计较,随即笑道:“傻丫头,再好吃的东西天天吃也会腻的!何况你以为我不想?主要是香料太难配了!”

    蔺金奴一听却来了劲头,连忙追问:“怎么配的,有什么难处?”眼下之意,你难配,我能行,再难弄的东西架不住钱多,这个咱不缺!

    云霄自然明白蔺金奴的意思,也没什么兴趣打扰这位大小姐自我陶醉的兴奋,只是笑道:“这第一难,就在时间上。要用三九天挖出的冬笋切成细丁儿,野鸡、河豚、海鱼骨、牛骨、虾壳儿、松露、蘑菇加上各色香料腌制几个月,然后一起丢进汤锅里熬煮,小火不断熬上几天,反复添上几十次水熬到汤汁粘稠才行。这还只是第一步,然后就是将锅里的东西连同汤汁一起捣到稀烂,兑上面粉放到大火上炒,等到水份炒干起锅,再将成块22面粉捣烂曝晒几天才行。这些天天气都需极干,一点雨都不能有,也只有三伏天里才能做成,若是不凑巧下了雨,沾上湿气就不能存放长久,所有功夫都白费了。”

    蓝翎吐吐舌头道:“光做法就这么难,难道还有比这更难的?”

    “有!”云霄点头道“第二难就难在腌制和熬制的时候需要的香料,这些香料中原不产,多数来自西域,更多则是从黑衣大食、大秦传来,从陆路走往西,穿越沙漠,过了昆仑、天山,还要往西,有雪山、荒漠,匪类横行,那里是色目人的故乡,从那里还要一直往西,好几万里路,一直走到尽头靠海的地方,那里有一个和中原一般大的地方,那里的人和色目人差不多,金发碧眼,却有几百个小国,据说那里的皇帝想登基,必须先要和尚同意才行。就是那里,非常需要很多咱们中原和南方海岛上产的香料,也出产一些咱们中原没有的香料。”

    蔺金奴连忙点头道:“没错!没错!圣上身边有个叫什么菠萝的色目奴隶,据说就是从那个叫什么马的国,什么塞什么斯的地方来的,国土东边还有个什么弹琴的海,他们那儿好几百个国王,一个城池就是一个国,穿的衣服就是用一大块布披在身上,打两个结,系个腰带就行。他本人就是那个专门给皇帝戴帽子的大和尚派来的。他们那儿的和尚不但会用葡萄酿酒,而且还能让酒里面冒泡泡。”

    云霄点头道:“我要的香料,就是那儿产的,可惜一来一去几万里,很难到中原了。”

    实在是太远了,众人都是沉默不语,良久,朱能才冒出一句:“百年前的赵宋一朝,海船不但可以行到高丽、倭国,还能往西去到天竺、大食,不知道能不能行到大秦去。”

    云霄长叹一口气道:“靖康之后,赵宋全靠海商收入支撑半壁江山百多年,若是鞑子没有南下,赵宋到如今依然还在,或许,还真能找到把船开到大秦去的方法,可惜唉!算了,还好我的几位祖师保存了当年赵宋海船的草图,或许将来能用上。”

    说罢抬起头,仰望长空道:“当年海商们留下的海图只在落叶谷存有孤本,我看那海图上所述,大海比咱们中原不知大了多少倍,一网下去打上来的鱼足够一州一府的人吃上好几天。琼州、小琉球再往南的大海上,安南、暹罗以南,有很多不知名的岛屿,那里一年三熟,地里只要撒上种子就可以坐等收粮。漫山遍野的树林里全是吃都吃不完的果子,当真丰饶无比,而且那些岛上只有生番、昆仑奴,连城池国家都没有,可咱们中原皇帝总觉得是蛮荒之地,弃之不顾,不知道几百年后又会是一番什么样的情景。鞑子铁骑厉害,终究只能纵横陆上,早晚也有失势的时候,可茫茫沧海横波迭起,那才是好男儿应当去得的地方。只要占了那些岛屿,那岛屿之内的海域都是咱们的国土,那么物产、赋税当真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百姓生活也会变得富足,如此一来一个国家国土再小,都会得尽天时地利人和,财帛不尽、国力也会日强;而陆上国家,种地还要依靠水源,收粮还要提防老天闹灾,荒山荒地、瀚海黄沙,总有不能住人的地方,国土再大,也是有着重重束缚。我想,将来的强国必然崛起于海上,而不是纵横于陆上。”

    说话间,眼前浮现起一群热血男儿在海上杨帆破浪,替国家开疆拓土的场景,神思悠远。众人也都被云霄一番话语所打动,一时间都是浮想联翩。

    “好哩!想那么远做什么!”柳飞儿含笑打断了云霄“就算把鞑子赶出中原,终究还是要提防他们南下,你怎么想到海上去了?”

    云霄摸摸鼻子道:“呵呵,也对!先要挡住鞑子的马蹄,才能去面对海上的蛟龙。”

    憋了半天,蔺金奴终于说了一句道:“我看你们武艺学识都不在常人,为何不在朝廷寻得一官半职,也好封妻荫子,日后自然有纵横沧海的时候;何苦去投靠那反南边儿,与朝廷作对?如今脱脱丞相执掌朝政,厉行汉化,多次上疏奏请圣上善待赵宋遗民,圣上不也是应允了么?用不了多久,蒙古人都说汉话穿汉服,天下还不照样是南人的天下?何苦去当反贼,让祖宗蒙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