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话 初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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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先生,文先生在家吗?您这个月的房租该交了。”门外的房东太太,今天第三次来敲门了,而我则带上耳机,坐在电脑前,缓慢的打着文字。我深怕这细小的声音也逃不过房东太太敏锐的耳朵。打了三行,删了两行,今天的稿子是完不成了。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记者,我的人生阅历实在太浅薄了,看不到惊天动地的事,也写不出笔酣墨饱的文章。而我唯一的一点志气,大概就是没有仰仗自己父亲的威名而做一个败家子型的富二代。自从18岁那年逃出那个权力和金钱相互攀附的家之后,我就靠着各种打工勉强维持自己的生活。在朋友的介绍下,我总算是给自己这个高中都没毕业的无业人士,找了个体面的职业——记者。说体面,其实也就是年轻的时候那么想,比起端茶递水,扫除服务这些体力打工来说,记者两个字好歹是可以印在名片上的。关于我这个没本事的出逃学生是怎么在社会上摸爬滚打的故事,暂且不表。首先要把手头的这篇稿子打完,否则不出三天,我就要收拾铺盖滚蛋了。手下正写着这篇《小狗当雷锋》的故事,就题材而言是毫无新意的。用脚趾头想也能想到,故事的内容无非是一只狗做了救人的好事之类的。要想在杂志社站住脚,这种小报道怎么能行呢?更何况这种小短文能拿到的稿费还不足房钱的十分之一呢。
正在发愁郁闷之际,一个老同学的电话算是拯救了我,中午饭有着落了。我静悄悄的收拾了一下要带的东西,然后偷偷瞄瞄门外。还好,没有人。于是我蹑手蹑脚的走了出去,刚关上门,房东太太就一把抓住了我的衣领。“文先生,你可躲的够久的啊,饿的不行了吧?来我家吃饭啊,你说你要是把房钱交了多好,咱从不在乎你在我这吃一顿两顿的,是吧?”房东太太皮笑肉不笑的说道。这让我这脸也是一阵红一阵白。
“尚阿姨,我这不昨晚赶稿子睡迷糊了嘛,刚起,没听见您敲门。今天我们编辑给我发稿费,让我去杂志社领,回来就交您房钱。”我也赶紧挤出一副笑脸,这人啊,贱可贱,非常贱,没钱就是孙子,没辙啊。
“哟~~,先生哪的话,我可不是催您交房钱。我是想请您吃饭,顺便捎带着提醒您一下,这是职责所在嘛。要不您先领,领完回来再吃饭?”这房东太太的表情也是变得真快,这次笑的,那是乐开了花了。我啊,也听得懂好赖话,刚才就是随便胡编,现在还是麻利儿的脚底抹油,走为上策好了。
人在饿的时候,往往就不拘礼数了,看到老同学纵然是很高兴的,但是这几天没见的酒饭更让人觉得异常亲切。毕竟是老同学,看得出我都饿得两眼冒光了,笑了笑,两人就开吃了。无言不成酒席,两个人的话题也是天南海北的扯出来了。老王当年和我做过同桌,当过体育科代表,人高马大,虎背熊腰。一直觉得他是属于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类型,但是这人不看脸,树不看皮,老王现在也是在警察局里混的有模有样的。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知道他做了条子,作为记者,我不免总想套点有意思的话题,结果他也看出我的心思,带着一副醉腔跟我说道:“你们这些记者啊,总想写出个惊天动地的东西,让人家看啊,让人家夸啊,让人家说啊。你说这跟赌徒有什么区别,你知道哪篇稿子人家喜欢?你知道哪个话题会受到关注?都他妈说2012要来,就没人在乎了,你得挑点别人不知道的。而且还得是真事,这假的谁都会编……”你别说,这条子说话真直,一句话插在我心窝子里了,于是我是心中打翻了五味瓶,“我说哥们儿,你说的我懂。可这年头,我去哪找那些别人不知道的,网络时代,信息高速,人家谁家的母猪生小猪,地球那边的人都知道生了几只,各长什么模样。”说到这里,哥们笑了笑,从兜里掏出钱包,说道:“服务员,买单。走,哥们儿,我带你去一地方。”突然来这么一句话,是真叫我莫名其妙,但是我也不做多想,踉踉跄跄的跟着走。大概是由于见面兴奋,这酒喝的有点多了,两大男人手牵手晃晃悠悠的行走在大街上。
清风醒酒,行路流汗,不知走了多长时间,总算是脑子有点清楚了,而就在这时,走到了一间被高楼大厦夹在中间的黑屋顶三层小楼前。房子的造型很独特,欧式和日本和式的混搭建筑。一楼挂着“STORYBAR”这样明显的招牌,而S和B两个首字母写的太大了,远远看去会让人产生误会,不过这样的方式也能吸引到不少人吧。既然是一家酒水吧,那晚上来才比较热闹吧。但是老王却伸手拉开了门,看样子他是这里的常客了。于是我也不做多想,跟着就进去了。
一进去里面,安静极了,内部的隔音非常好。此刻,一个老人的声音缓缓响起,“这个故事是真实的。”那声音醇厚,沧桑,仿佛有一种看破红尘世俗的感觉。老王把食指放在嘴边,示意我不要出声,由于帘子拉着,屋内十分黑暗,唯一的光照在一个银发老人的身上。他坐在酒吧的吧台后面,讲述着某个故事。酒吧里坐着许多人,他们坐在黑暗中,齐齐的看着那吧台后的老人,聚精会神的听着。我和老王坐到了角落,开始静静的品味这个故事。
“这是一个来自王先生的故事,故事讲述的是他当警察的真实经历。”
「我是一个警察。作为人民的公仆,我一直以为这个行业是个十分理性的行业,因为我们依据的是法律,依据的是科学。然而事实上,却并不是这个样子的。上个月,我接到一个报案电话,说是某某区出现了命案,报案的人声音很稚嫩,说被害者还有生还可能,求警方尽快赶到,但是当我们赶到案发地,却没有任何迹象。那时候我们都气愤被恶作剧的人骗了。
由于这是我刚刚转正之后接手的第一个案子,所以这样的结果让我总感觉面子上挂不住,于是我就调查了那个报案电话,照往常来说,这种恶作剧的电话都是公共电话打来的,而这次却是来自一个手机电话,但当我调查了许久以后,才发现这个电话号码竟然还是未售状态。在到后来,这件事也就成为了警局里茶余饭后的闲话。而就在这个月的上旬,在电话中所说的那个出事地点发生了命案,等我们赶到的时候,被害者已经死了。最初发现者是个十几岁的孩子,他是在他家的阳台上目睹了凶案的发生。但是我们所接到的报案,已经是来自城管的消息了。于是我询问这个孩子,为什么没有打电话报警。他说他报警了,而且还拿出手机让我看了通话记录,通话的时间说明他并没有撒谎。而最要命的是他说他所听到的警察叔叔的声音和我的声音很像,于是我问了他的电话号码,果然是上个月所打的报警电话。在之后的询问中,我得知。这个手机是前几天他过生日的时候,父母给买的生日礼物,电话号码也是同时购入的。当我调查到这里,背后总是感觉一阵阴寒,难道是被害人希望自己被救才让这个电话穿越时空进行提前报案嘛?我不敢往下深思,事后也不敢谈起,有些老警员经常说起一些奇奇怪怪的故事,而经历了此事件的我也开始信服了,毕竟当事实让你无法理解的时候,一些妖怪鬼魅的存在也就使人相信了。」
故事讲到这里,老人轻声咳了咳,喝了一口茶水,说到,“这是最近我才收入到的故事,因为空余了一点点时间,就拿这个故事来充数,不算是有意思,但是至少是真实的。穿越时空的题材我收录了不少,有机会大家再一起品尝。”老人看了看墙上的钟表又说道,“今天的时间也不早了,故事就说到这里。”说完,屋内的灯被一个年青人打开了,老人缓步走出吧台,各位听众刚才凝神聚气的表情终于都放缓了一些,有些人开始喝起已经放凉了的咖啡,也有几个人开始简单的讨论刚才的情节,所有人的表情无一例外的有一种放松感,包括我在内。
“这是,你的故事吗?”我舒了口气,转向老王。老王说道:“我觉得我说的没这么好。”说完,起身向老人所去的二楼方向走去。站在楼梯口开灯的青年人,看到老王点了点头,老王也回应般点了点,于是携我一同走上二楼。
古旧的木质楼梯走起来不免有些嘎吱嘎吱的声响,但是这种味道却让人仿佛有一种穿越到古代的感觉,二楼的正室就是老先生的书房。进入这间书房的第一感觉不是来自视觉,而是嗅觉,书的墨香味很重,而且老先生似乎有焚香的习惯,书桌上的炉子冒着青烟,室内的感觉显得云雾缭绕,如真如幻。书房里除了各种书籍,还有古玩字画。在书桌后的墙上挂着一幅横幅,上面写着:进退两难。
老先生看见老王,便开口道:“王先生可是贵客啊,今天不知又带来了什么好故事啊?这是上次故事的酬劳。”说着,从书桌里掏出一叠钱,放在了桌子上。老王拿起钱来,数了数,说道:“三千,这次的故事有这么值钱吗?”
“不值钱,比起你上次那十万的故事差远了。可是确实是真事,确实是异事。你知道我这里的规矩,只要是真实的异闻我都收录,底金都是三千。但是根据对我的有用程度,会开不同的价格,说句实在话,你上次的那个故事里其实也就有两个信息点值得推敲,其中一个还只是个偶然,但是另一个确实离‘真相’不远了,就为这花十万都是值得的。”说着老人看向我,“请问这位是?”
老王从背后推了我一把,我一上前,便习惯性的伸手,“您好,我只是一名记者,和王镇磊是老同学。我叫文芒。”老先生也礼貌的向我握了握手,就在手指接触的一霎那间,我似乎看到了老先生的表情发生了某种变化,但是只是一瞬间,不知道会不会是因为这浓厚的烟雾让我看走了眼。
“您好,鄙人莫言良。这间STORYBAR的店主。绰号,老鬼。这间STORYBAR可不是一般人能轻易进来的哦。呵呵,既然是记者同志,那一定有许多奇闻异事,有时间不妨常来,我们说一说。”
之后我们并没有多做闲谈,仅仅是打了个招呼,老王就带我出来了。老王说,这老鬼的来头他当警察都摸不清。对这老家伙来说,钱似乎多的花不完,可他的兴趣却不是花钱,而是买故事和说故事。所以如果手头紧的话,不妨去说说那些奇闻。想写什么东西也不妨去听听那些异事。虽然我和老鬼的第一次见面显得很正式或者说有点过场戏的感觉,但是那个握手却似乎在我和他的心里都留下了什么,回头望着越来越远的STORYBAR。感觉飘渺不定,仿佛就是一个迷梦,里面是无尽的故事与幻想。
然而世俗的我,只能将这些记忆写成文稿,发给杂志社,渴望换取一些小钱,以达到我可以不被房东太太扫地出门的目的。(未完待续)
“文先生,文先生在家吗?您这个月的房租该交了。”门外的房东太太,今天第三次来敲门了,而我则带上耳机,坐在电脑前,缓慢的打着文字。我深怕这细小的声音也逃不过房东太太敏锐的耳朵。打了三行,删了两行,今天的稿子是完不成了。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记者,我的人生阅历实在太浅薄了,看不到惊天动地的事,也写不出笔酣墨饱的文章。而我唯一的一点志气,大概就是没有仰仗自己父亲的威名而做一个败家子型的富二代。自从18岁那年逃出那个权力和金钱相互攀附的家之后,我就靠着各种打工勉强维持自己的生活。在朋友的介绍下,我总算是给自己这个高中都没毕业的无业人士,找了个体面的职业——记者。说体面,其实也就是年轻的时候那么想,比起端茶递水,扫除服务这些体力打工来说,记者两个字好歹是可以印在名片上的。关于我这个没本事的出逃学生是怎么在社会上摸爬滚打的故事,暂且不表。首先要把手头的这篇稿子打完,否则不出三天,我就要收拾铺盖滚蛋了。手下正写着这篇《小狗当雷锋》的故事,就题材而言是毫无新意的。用脚趾头想也能想到,故事的内容无非是一只狗做了救人的好事之类的。要想在杂志社站住脚,这种小报道怎么能行呢?更何况这种小短文能拿到的稿费还不足房钱的十分之一呢。
正在发愁郁闷之际,一个老同学的电话算是拯救了我,中午饭有着落了。我静悄悄的收拾了一下要带的东西,然后偷偷瞄瞄门外。还好,没有人。于是我蹑手蹑脚的走了出去,刚关上门,房东太太就一把抓住了我的衣领。“文先生,你可躲的够久的啊,饿的不行了吧?来我家吃饭啊,你说你要是把房钱交了多好,咱从不在乎你在我这吃一顿两顿的,是吧?”房东太太皮笑肉不笑的说道。这让我这脸也是一阵红一阵白。
“尚阿姨,我这不昨晚赶稿子睡迷糊了嘛,刚起,没听见您敲门。今天我们编辑给我发稿费,让我去杂志社领,回来就交您房钱。”我也赶紧挤出一副笑脸,这人啊,贱可贱,非常贱,没钱就是孙子,没辙啊。
“哟~~,先生哪的话,我可不是催您交房钱。我是想请您吃饭,顺便捎带着提醒您一下,这是职责所在嘛。要不您先领,领完回来再吃饭?”这房东太太的表情也是变得真快,这次笑的,那是乐开了花了。我啊,也听得懂好赖话,刚才就是随便胡编,现在还是麻利儿的脚底抹油,走为上策好了。
人在饿的时候,往往就不拘礼数了,看到老同学纵然是很高兴的,但是这几天没见的酒饭更让人觉得异常亲切。毕竟是老同学,看得出我都饿得两眼冒光了,笑了笑,两人就开吃了。无言不成酒席,两个人的话题也是天南海北的扯出来了。老王当年和我做过同桌,当过体育科代表,人高马大,虎背熊腰。一直觉得他是属于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类型,但是这人不看脸,树不看皮,老王现在也是在警察局里混的有模有样的。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知道他做了条子,作为记者,我不免总想套点有意思的话题,结果他也看出我的心思,带着一副醉腔跟我说道:“你们这些记者啊,总想写出个惊天动地的东西,让人家看啊,让人家夸啊,让人家说啊。你说这跟赌徒有什么区别,你知道哪篇稿子人家喜欢?你知道哪个话题会受到关注?都他妈说2012要来,就没人在乎了,你得挑点别人不知道的。而且还得是真事,这假的谁都会编……”你别说,这条子说话真直,一句话插在我心窝子里了,于是我是心中打翻了五味瓶,“我说哥们儿,你说的我懂。可这年头,我去哪找那些别人不知道的,网络时代,信息高速,人家谁家的母猪生小猪,地球那边的人都知道生了几只,各长什么模样。”说到这里,哥们笑了笑,从兜里掏出钱包,说道:“服务员,买单。走,哥们儿,我带你去一地方。”突然来这么一句话,是真叫我莫名其妙,但是我也不做多想,踉踉跄跄的跟着走。大概是由于见面兴奋,这酒喝的有点多了,两大男人手牵手晃晃悠悠的行走在大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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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来自王先生的故事,故事讲述的是他当警察的真实经历。”
「我是一个警察。作为人民的公仆,我一直以为这个行业是个十分理性的行业,因为我们依据的是法律,依据的是科学。然而事实上,却并不是这个样子的。上个月,我接到一个报案电话,说是某某区出现了命案,报案的人声音很稚嫩,说被害者还有生还可能,求警方尽快赶到,但是当我们赶到案发地,却没有任何迹象。那时候我们都气愤被恶作剧的人骗了。
由于这是我刚刚转正之后接手的第一个案子,所以这样的结果让我总感觉面子上挂不住,于是我就调查了那个报案电话,照往常来说,这种恶作剧的电话都是公共电话打来的,而这次却是来自一个手机电话,但当我调查了许久以后,才发现这个电话号码竟然还是未售状态。在到后来,这件事也就成为了警局里茶余饭后的闲话。而就在这个月的上旬,在电话中所说的那个出事地点发生了命案,等我们赶到的时候,被害者已经死了。最初发现者是个十几岁的孩子,他是在他家的阳台上目睹了凶案的发生。但是我们所接到的报案,已经是来自城管的消息了。于是我询问这个孩子,为什么没有打电话报警。他说他报警了,而且还拿出手机让我看了通话记录,通话的时间说明他并没有撒谎。而最要命的是他说他所听到的警察叔叔的声音和我的声音很像,于是我问了他的电话号码,果然是上个月所打的报警电话。在之后的询问中,我得知。这个手机是前几天他过生日的时候,父母给买的生日礼物,电话号码也是同时购入的。当我调查到这里,背后总是感觉一阵阴寒,难道是被害人希望自己被救才让这个电话穿越时空进行提前报案嘛?我不敢往下深思,事后也不敢谈起,有些老警员经常说起一些奇奇怪怪的故事,而经历了此事件的我也开始信服了,毕竟当事实让你无法理解的时候,一些妖怪鬼魅的存在也就使人相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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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先生看见老王,便开口道:“王先生可是贵客啊,今天不知又带来了什么好故事啊?这是上次故事的酬劳。”说着,从书桌里掏出一叠钱,放在了桌子上。老王拿起钱来,数了数,说道:“三千,这次的故事有这么值钱吗?”
“不值钱,比起你上次那十万的故事差远了。可是确实是真事,确实是异事。你知道我这里的规矩,只要是真实的异闻我都收录,底金都是三千。但是根据对我的有用程度,会开不同的价格,说句实在话,你上次的那个故事里其实也就有两个信息点值得推敲,其中一个还只是个偶然,但是另一个确实离‘真相’不远了,就为这花十万都是值得的。”说着老人看向我,“请问这位是?”
老王从背后推了我一把,我一上前,便习惯性的伸手,“您好,我只是一名记者,和王镇磊是老同学。我叫文芒。”老先生也礼貌的向我握了握手,就在手指接触的一霎那间,我似乎看到了老先生的表情发生了某种变化,但是只是一瞬间,不知道会不会是因为这浓厚的烟雾让我看走了眼。
“您好,鄙人莫言良。这间STORYBAR的店主。绰号,老鬼。这间STORYBAR可不是一般人能轻易进来的哦。呵呵,既然是记者同志,那一定有许多奇闻异事,有时间不妨常来,我们说一说。”
之后我们并没有多做闲谈,仅仅是打了个招呼,老王就带我出来了。老王说,这老鬼的来头他当警察都摸不清。对这老家伙来说,钱似乎多的花不完,可他的兴趣却不是花钱,而是买故事和说故事。所以如果手头紧的话,不妨去说说那些奇闻。想写什么东西也不妨去听听那些异事。虽然我和老鬼的第一次见面显得很正式或者说有点过场戏的感觉,但是那个握手却似乎在我和他的心里都留下了什么,回头望着越来越远的STORYBAR。感觉飘渺不定,仿佛就是一个迷梦,里面是无尽的故事与幻想。
然而世俗的我,只能将这些记忆写成文稿,发给杂志社,渴望换取一些小钱,以达到我可以不被房东太太扫地出门的目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