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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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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夜,鬼魅获准进入戈奴的闺房等她醒来,戈乾把孤独城的各大名医:明墨圣牧师,安吉的师傅,焦作老师,以及下墨的气使长弓这几位长老都请过来。一番治疗加大补之后,戈奴自然醒转过来。

    戈奴醒转过来,众大夫在戈乾的眼色下很识趣的找各种理由离开了。

    然后将夜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将鬼魅和夜魅的身份说清楚,至于自己救她的那一段自然就忽略掉了,两人心中有鬼,心知肚明的也不需要说清楚。

    戈奴心中自然是有嫌隙的,她对眼前已经是友非敌的鬼魅视为劲敌,这长得前凸后翘的,气质也不必自己差,要是跟将夜厮混久了,难免那个啥......

    心思缜密的戈奴灵光一闪,说道:“既然鬼魅姐姐是你朋友,那就是我朋友了,让她先住我这吧?你们男人的地方住起来肯定是不方便的。”

    戈奴心中得意,心想潜在的情敌在自己的监视下,安全指数就会高很多了,我为什么总是这么聪明伶俐呢?

    鬼魅轻轻的瞧了一眼将夜,点了点头,说道:“我也正有此意!”

    将夜见两人都这么说,也懒得想太多,懒洋洋的点点头,对戈乾说道:“戈爷爷,今天中午你可得管饭,我好歹算是立功了。”

    “这个没问题,咱爷俩好久没聊一聊了,来,到我屋里来,咱们亲近亲近?”戈乾脸上怪笑道。

    将夜感到背脊上一凉,感觉此去不妙,不过只能硬着头皮上去了。

    “我倒是忘了,你可是我们孤独城有名的下流墨者,怎么?偷窥的技术提高很多了,都神不知鬼不觉了。快说,是跟谁学的?铁无牙还是罡不漏?难道是行无疆那个老家伙?”戈乾恶狠狠的拿将夜的分身说事。

    将夜很无辜,这没屁.眼的爷爷刚刚不是说要赏自己?现在又追究起自己的劣迹史来了,这叫将夜情何以堪!

    这个时候,将夜只能拿出崔牛做挡箭牌,把责任推到老家伙身上。

    戈乾倒是相信了,这种影分身技巧让他看着也眼红,肯定是崔牛老大才可能会有。不过,他也只能干眼红,总不好意思去怎么样吧?

    “这个,你既然把我们家戈奴都偷窥光了,自然是要对她负责的,这样吧,你签约做戈奴的扈从骑士,我可以不追究这件事。”戈乾老神在在的说。

    将夜疑惑的问道:“扈从骑士是什么?好不好玩?”

    “扈从骑士就是一种契约,戈奴有危险的时候能够通过这种契约用空间之力将你召唤过来,其实跟你的影分身能力差不多。”戈乾是个大忽悠,忽悠人又一手。

    其实扈从骑士是一种限制很大的契约,如果将夜真的签了这种契约就相当于戈奴的奴隶一样,不能有一点违背的意思。

    将夜点了点头,说道:“那我就做戈奴的扈从骑士,不知道签约困不困难?”

    将夜还是有和别人签约的经历的,不过对于这种新型契约并不熟悉。

    戈乾沉凝了一会儿,然后说道:“这个,你就对外宣称是戈奴的扈从骑士就行了,签约这种东西就像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反正你的能力能够让你瞬间到达戈奴的身边。不过,我跟你说,以后小奴奴要是掉了哪怕一根汗毛,我就将你偷窥的事情公之于众,明白没?”

    忽悠,瞎忽悠,有崔牛罩着,他是不敢让将夜签约。而且,他肯定是不敢把将夜的事公之于众的,不然戈奴的清誉不保。

    不过,这老家伙的目的也就达到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戈奴就将得到一个终身保镖,他自己就可以省心很多了。

    等将夜灰溜溜的出去后,戈乾对着远处的天空叹道:“坤儿,你看到了么?你可以放心了。”

    戈奴的房间,其他人一走,戈奴对鬼魅的敌意就显出来了,这种敌意似乎不仅仅是潜在情敌这么简单。

    “你是幽冥的人么?”戈奴突兀的问道。

    鬼魅疑惑的看了戈奴一眼,实话实说道:“我是地元城的大地祭祀,不算是幽冥的人,虽然我们地元城站在幽冥的这一边。”

    “最好是这样,不然的话我可不能把你当朋友。”戈奴说道。

    鬼魅心中忖度着:自己是双子魔的身份,以后肯定是要归属于幽冥的。这戈奴是墨者巨子的孙女,难道戈乾也如此讨厌幽冥么?以墨者和魔修之间的关系,应该不至于,墨者和魔修五百年前可是一家。不行,自己这次来上面的意思是要代表地元城和孤独城修好,一定要弄明白戈奴为什么讨厌幽冥的原因。

    鬼魅各种追问,为什么戈奴会讨厌幽冥......

    戈奴追后松口,讲述了原因。

    鬼魅松了口气,原来是戈奴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死在恶魔之翼的试炼任务中,不过,这似乎怪不到幽冥的头上。幽冥虽然主持恶魔之翼的传承试炼,不过并不能保证每位试炼者的安全。

    当然,鬼魅也知道自己再怎么说,也无法改变戈奴对幽冥的恨意,因为一个小女孩,从她很小的时候就对一个地方很憎恨,憎恨了十几年,已经憎恨到了血液里了。

    因为鬼魅是属于地元圣城,所以她也就没有继续参加传承大会的资格,因此传承大会的人数出现了变动,使得有人出现了轮空。

    下午,将夜的人品爆发,在32进16的时候,他抽中了这个轮空签。对于这一点,戈乾和狼王都很欢喜,戈乾觉得自己这一方占了个便宜,相当于将夜把夜魅击败,进入十六强,而狼王则欢喜这一轮对方的杀手锏失去了作用,自己这一方又有一人安全晋级16强。

    将夜下午没有战斗,懒洋洋的他抓紧时间去自己的地里看了下,用小锄头锄了锄草,送了送土。地里的蘑菇有一些已经可以采摘了,他便采了一大筐,准备回去晚上好好享用一番。

    别人都在打打杀杀,自己却在这里优哉游哉,这种感觉真的不错,让他有超然物外的感觉。他突然想起师傅崔牛,说来真是神奇,崔牛师傅虽然只教了自己一天,但是自己的感触却是最深的。

    男人的境界就是要大,不断大,再大,更大,无限大。这样的简简单单的一句话,里面蕴含的意境却是男人一辈子也享用不尽的。将夜此时咀嚼着这句话,发现自己的烦恼又少了很多。有的时候只要自己的本领足够大,心胸又足够宽广,生活就像崔牛吹奏的那一曲逍遥游,快乐自在。如果本领不够强,境界不够大,今天戈奴肯定会在鬼魅的攻击下丧命,而自己又不得不向自己本来有好感的女孩子兴起报复之心,这是多么的得不偿失?这一点说明本领强很重要,同时境界也很重要,如果上次自己让玄虚的雷兽丧命,虽然看起来对墨者有好处,让墨者在面对狼群时可以少一劲敌,但是自己却难免要卷入仇杀之中。自己当时的处理也就为自己省去了好多麻烦,从这一点来说,男人的境界也非常的重要。

    躺在自己的地里,这些日子里杀戮带来的烦躁气息慢慢的在这清风白云之间消散,他渐渐忘去了自我,忘记了深处何方,要去何地。内心简单通透,心神不自主的沉浸在阅读《懒人心经》的快乐之中。

    懒人的快乐来源于对生活的简化,将不需要的多余抛弃,只留下最根本的赤子之心,做自己最想做的事情。而此时,将夜忽然扪心自问,自己这么大了,最想要做成的事情是什么呢?

    是帮自己父母脱离石化的苦难么?

    还是希望自己周围的人快乐简单,又或者希望孤独城兴旺发达?

    不过,这些事情似乎有点过于简单,激发不起自己的兴趣。父母的石化状态肯定是能够解开的,只不过是时间长和时间短的问题。

    周围的伙伴也会快乐,并不会因为自己的存在而更加快乐......

    至于孤独城,将夜相信有大家的努力,兴旺发达肯定是没有问题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