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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两两相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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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堂上,忽然传来了一阵吵闹声。

    那个跟在吴雨燕身边的侍从,不知为何跪在了沁儿的身前,而沁儿正用无痕的剑柄敲着那个人的脑壳。

    “我说墨啊,在我身边潜伏了三年……怎么也不知会我一声?”

    “属下,呃。”那侍从忍了一记敲打,抬头问:“墨只想问阑姑娘一句,您的身体可还好,那楼主给您种下的忠心蛊……”

    “哐!”

    不等他说完,沁儿又朝他的头顶敲了一下,“你还费这个闲心干嘛,你又不是我的人。”

    “没错,他是我的人,为我办事,潜伏在唤雨楼阑姑娘的身边只是我的权宜之计,只因你身边的二楼主飞鸟和三楼主无痕都太过精明。”吴雨燕站出来为他的忠臣撑腰,那个跪在地上的人就是莫烦,在沁儿身边化名为“墨”。莫烦无怨无悔地跟在自己身边十几年,出了状况她吴雨燕是一定要力护的。

    “哦,你言下之意,是说我蠢啦?”沁儿将长剑掷回给无痕,恨恨地咬了咬牙根:这该死的妇人,我管你什么武林盟主,今天让你尝尝西域蛊毒的厉害!

    “阑,别用那个。”察觉到异动,无痕刹那间扼住沁儿扬起的手腕,递了个不悦的眼神,提醒:“不是说好了么?”

    “嗯。”即便是心不甘情不愿,沁儿还是向着丈夫点点头,毕竟蛊毒害人不浅,这一点她深有体会。

    因为,她忍受了三年那忠心蛊的蛊虫折磨,若非后来医仙用梳子上吴阴天的残发练成了忠心蛊的解药,那个必用下蛊之人体内一半骨髓才可解的忠心蛊恐怕就要折磨她一辈子了。所以,沁儿从蛊毒被解的那刻便向无痕立誓,这辈子再也不碰那些蛊虫了。尽管如此,从小和蛊虫为伴的她还是很舍不得那些小虫子的,时不时就会手痒。正如今日,沁儿差点儿就因冲动破了誓言。

    然而,她虽然不能再施用蛊术,可面对这样一个有威势女人,嘴上却不能吃了亏去:“哼,今日我就看在二楼主大喜的日子上,暂且放你一马。但是这个该死的墨,我可是不会放过!”

    吴雨燕无奈一叹:“好吧好吧,等一会儿喜宴结束,我们再清算‘墨’这笔帐,这吉时马上到了,我们还是尽快就坐吧。”

    “哼。”沁儿对这种顾全大局的想法十分不屑,只认为吴雨燕那是在摆盟主架子,今日若不是丈夫拦着,她定要让这骄傲的女人吃些苦头。

    忽略掉沁儿喷火的目光,吴雨燕扯着三岁大的女儿江妍入座,命丈夫照看好一对活跃的儿女后,便去招呼起其他宾客入座,自觉当起了这里的女主人。这本是她哥哥的婚礼,她这么做自然也没有引起别人的非议,反是引来更多打量的眼睛落到她身上,受了不少佩服和欣赏的眼光。

    “嗖,嗖,嗖”,一根翠绿的棒子打着旋破空而来,恰被吴雨燕稳稳接住,再抬头看向那掷出打狗棒的乞丐,却是抬起了手,倏地扯开了自己那黑成锅底的外衣。

    “竹林乞丐!”沁儿这才注意到那个不起眼的乞丐,也猛然想起了那一天在竹林中,她作为唤雨楼的阑姑娘第一次和杨乐天会面之事。于是,她转眼询问地看向莫烦,很想问:那日在竹林中我让你把那乞丐藏起来,你怎么把他带到这里来了?

    而她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就见那久违的青衣侠客,给乞丐递上了一块湿毛巾,似有深意地微笑:“擦干净吧,不然有人要埋怨我了。”

    那乞丐点点头,接过湿毛巾随手一抹,脸上如车辙似的黑泥立时去了大半。他再仔细擦掉眼角、鼻翼上的泥土,一缕书卷之气忽如云般腾上了他平和的眉梢。他又将毛巾放在桌边一脚,双手一分,利落地剥去了满是污垢的外衣,出乎意料的,那里面竟是一件光鲜整洁的长衫。

    污衣落地,众人哗然,再看那乞丐一捋蓬头,竟生生将那修长的五指抠入头皮当中,“啪”地一声,将粘在一起的发丝整个从头顶上撕扯下来……

    众人看得屏住了呼吸,但见那乞丐手指头上不带一丝血痕,原来那纠缠的头发只不过是一顶别样的帽子,而现在暴露在空气中的才是那人原本干净柔顺的头发。但那头发已经习惯了带帽子,于是又被罩上了一顶四方帽。

    此刻,杨乐天见到熟悉的兄弟,不禁失笑。观其整个过程,竟如剥花生一般,去除粗糙难看的表皮,露出白胖披着红衣的果肉。

    “对,这样才像是我的妹夫啊。”杨乐天依然在笑,不由心中感叹——呵,这个落魄世子扮起乞丐来,竟是似模似样,不愧是有过亲身经历的人呐!

    他还清楚地记得四年前在竹林偶见那一面,当时寻誉如受惊小兽般的样子,于是种种疑惑涌上心头,脱口问:“你当年为何沦为乞丐,如今又如何摇身一变,做了这乞丐头子?”

    “哦,你说那根破棒子啊。”寻誉含愧地低下头,笑答:“我只是借来玩玩,你知道,我那三脚猫的功夫连你老婆都打不过,当什么帮主啊。至于我为何会沦为乞丐,那真是往事不堪回首,算了算了,还是忘了的好。”

    “没错,往事已矣,做人应活在当下。”顿了顿,杨乐天用余光扫了一眼兄弟,见飞鸟只是木讷地从旁细听,便故意哼了哼嗓子提高声音:“你说是不是啊,妹夫?”

    “姐夫说得极是,我寻誉现在只求一家三口活得开心安逸就好。”提起自己的妻子,寻誉蓦然望向门口,“对啊,香香呢,璇儿早上拉肚子,我让她随后带着孩子赶过来,怎么还不到啊?不会是在京城的巷子里迷路了吧?”

    “女人迷路很正常,妹夫莫要太过担心。”杨乐天从妻子怀中接过了儿子,对琳儿一笑,“走,我们过去坐。”

    “乐天,香香不会真的迷路了吧。”琳儿担忧妹妹的安危。

    “不行,不行,这么大的事情怎么可以晚到呢!”寻誉蓦然间捶胸顿足,在喜堂上来回踱步。

    大事情么?……杨乐天看着紧张得如热锅上蚂蚁的寻誉,暗自称奇:这寻誉和飞鸟之间并没有太大渊源,怎么他会那么在乎飞鸟的婚礼?竟能急成这样?

    “吉时已到,请众位都落座吧。”夜里欢彬彬有礼地向着四方宾客摆了摆手,来到寻誉身边,温言相劝:“寻公子也快落座吧,我刚才已经派人出去寻香香了,放心。”

    “嗯。”寻誉点了下头,却没有退到一边,而是径直走到盟主一家面前,拱手:“盟主,不管怎样,今日香香晚到也好、不来也罢,寻誉还有一事所求。”

    “吉时已到,一对新人交拜天地。”

    婚礼是夜里欢亲自主持的,说起这些现学现卖的词语难免生涩,但这句话以他练武之人的底气说出来,声音不仅足够洪亮,还盖过了其他一切杂音。当然,这声音连寻誉的语声也一起盖过去了,杨乐天没有听清寻誉所求何事。

    喜乐声起,杨乐天抬眼一挑,正见美艳的新娘被喜婆从侧室中搀扶出来,忍不住好奇打量。他回到这个世界已有半个月了,知道落花的死讯,却不知道飞鸟从哪里找来一个新娘,又为何急着办起喜事。但他转念想过,毕竟飞鸟能从悲伤中走出来、另行结下一段姻缘,总是一件好事。于是,他没有多问,也不想多问。

    款步走来的新娘与他擦身而过,杨乐天闻到了一股似曾相识的味道,心里蓦然一怔——那是什么味道,好熟悉……是花香么?难道是沁儿身上那股蜜糖伴着花香的味道么,好像又不是?

    杨乐天把脸转向沁儿时,那已为人妻的女子正出神地望着他,眸中含情。即使时过境迁,沁儿仍然喜欢着杨乐天,这种爱恋的感觉她刻意压制也好、不愿承认也罢,都改变不了。也许这种感觉将伴她渡过一生,但也只能在心里偷偷的喜欢,这种事情不能和无痕说。至于无痕,她不是不爱,只不过她和丈夫间的感情与和杨乐天的那种是不同的。可以说,沁儿对无痕是日久生情,却对杨乐天是一见钟情,这两种爱情要如何权衡轻重,她也不知道。

    “一拜天地。”

    宣读声自堂上传来,新娘子转过身。便在一息间,杨乐天充满笑意的眼睛毫无防备地睁大了,半晌,他才舒开了堵在胸间那口郁结之气,深深叹息:飞鸟,你为何要如此做?

    除了一对正在拜天地的新人,没有人不为之震惊,堂下所有的商贾俱都沉默下来,就算冷静如冰的夜里欢也说不出那句最后交拜的话来。的确,看到新娘手中的东西,那个冰人结了舌头,哑然失语,目光带着急切的震惊与不解。

    “夫、妻、交、拜。”飞鸟郑重其事地自己说了这四个字,然后他深深地弯下身子,眼中带着特别的凝重与坦然。当腰弯到最深的角度时,他用力闭了下眼睛,痛苦的光芒被完全覆盖在眼睑下。

    “义弟,我本以为你解脱了,没想到你是一个这般执着的人。”杨乐天喃喃自语,眼看着飞鸟从新娘手中接过那长长耸立的东西,将它端端正正地摆放到前方的几案上。

    红布被扯下,宛如一轮血红的夕阳坠落,悲壮哀伤。高高的灵位立着,如同黑色墓碑,瞬间打破了一切喜庆的气氛,令热闹欢腾的空气变得压抑和窒息。

    外面的天色蓦地黑了,潮风吹进了更多窒闷的空气,令两只红烛上嗤嗤的火苗摇摆起来,在动荡的空气中跳跃闪烁。灵牌上,那几个镶金的大字在火苗的映照下愈发深刻——亡妻诸葛落花,夫吴靖宇立。

    “落花,落花,你始终放不下那个女人……”看着灵牌上的字,杨乐天为他的义弟感到深深的惋惜,又突然间生起了同情之心:那个用毒的女人也真是可怜。她是师父的女儿,却被吴阴天那只魔鬼养大;她是琳儿同母异父的姐姐,知道的时候竟是她自己亲手毒死了母亲;呵,现在她死了,又变成我的弟媳……哼,老天,你还真是会捉弄人呐。

    转眼间,一屋子的人鸦雀无声,唯有门外那些不知情的乐手把喜乐声奏得嘹亮喧天。喜庆的曲调在耳内回响,杨乐天听起来,竟觉有种莫名的东西在稀薄的空气中流转,扰得人心神不宁——那是抓不住的幸福,好像近在咫尺,却已离你远去。就像一只小兔子刚刚还在你手心里玩耍,转眼间便扎入草丛中消失无踪。

    “一拜天地——”

    高亢的声音再次从夜里欢冷硬的嘴里发出,托着长长的尾音。杨乐天闻言一怔,以为自己听错了,抬头望向喜堂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