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世家子农家子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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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您看这幅对联可以吗?”
“大娘, 您给您儿子的家书我都按照您刚刚的口述写好了。”
“这位大姐, 这是你要的百子千孙福临门, 承惠十文钱。”
汶川府的市集上, 有一个摊子格外红火,让人里三层外三层围地水泄不通。
原来这是一个帮人写信画画写对联的摊位,寻常书信一百字五文钱, 一副对联八文钱, 画画则按照图画内容大小不同收费不等。
马上就要临近年关了, 这家摊位的摊主还能帮忙写福字, 也不知道人家到底是什么样的巧思, 写的福字和寻常看到的福不同, 是画和福的结合, 可以按照要求画百子千孙,五福临门等诸多花样,简简单单一个福字,硬是被添加了更多美好的寓意。
对于寻常百姓来说,最重要的节日就是腊月三十,年关将至, 绝大多数人家都舍得花钱,只是用几文钱,就能给家的大门上贴上这样一个好彩头,又有什么舍不得的呢?
这年头读书人的地位高,而且读书人大多自持矜贵, 装作高洁的模样不愿意沾染铜臭味,对于这些寻常时候接触不到读书人的普通百姓来说,想要求一副对联是一件极其不容易的事,而且这家摊位摊主的字即便不懂字的人也能看出来是写的极好的,这样一来,花钱的人自然更加心甘情愿了。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写字的那个小儿郎模样俊俏,一些热亲泼辣的大娘大婶最爱打趣他,每天光是花几文钱听那位小哥儿笑着喊她们一声大娘或是大姐,心情也是畅快的。
直到傍晚,市集上的行人渐渐散去,摊位的主人写完了最后一个客人要求的福字,这才收摊离开。
“西哥儿,手酸不酸?等会儿回去娘给你捏捏。”
一个老妇人收拾好摊子对着那个年轻的小儿郎说道,原来摆摊的正是简西一行人。
当初简西将原身私库里的那些东西全都还给了谢氏,一行四人想要跋山涉水回到蠡南老家瞬间就成了大问题。
简西在观察了两天燕国百姓的生活后,就厚着脸皮问姜念慈借走了她全部的私房买了笔墨纸砚,开始了每到一个城镇,就摆书画摊子赚取路费的生活。
这年头笔墨纸砚的价格高昂,可因为临近年关,对于对联、福字以及家信的需求量大,一天下来,简西能赚几百文钱,偶尔途径比较贫穷的城镇,起码也能挣个四五十文钱,最多的一天,简西曾挣过十几两银子,因为遇到了一个贵人,对方觉得他的福字很有趣味,让侍从赏了他十两。
简西不觉得屈辱,坦然接受了那十两银子,这也是他靠能力挣来的,不偷不抢,为什么要为了所谓的面子把银子拒于门外呢?
就这样,一路走走停停,本该半个月走完的行程,一行人愣是走了一个月,这才到了蠡南省内离简家所在的青州府一江之遥的汶川府。
之后只要坐船过了江,就能到达简家的老家了。
“你的手都糙成老丝瓜络了,也不怕捏疼了咱儿子一身细皮嫩肉。”
简来牛扛起那一堆家伙什,瞪了眼一旁的老妻,看向儿子时眉眼都带上了笑意,笑地牙花子都出来了。
简西想要帮他扛那些东西,还被捡来牛拒绝了,他干惯了地里的活,只是背一张简易的书桌以及笔墨纸砚类的东西,一点都不觉得累,哪像他的乖乖儿子,从小就是娇养的,这些日子已经让他跟着他们吃了不少苦了,哪还能让他受这累呢?
简来牛真心觉得这个儿子好,模样好,才华高,写出来的字比村里的秀才还要好看,最要紧的还是孝顺,不仅从未埋怨过他们这对没用的爹娘,还默不作声扛起了家计,倒是让他们这对没用的父母跟着儿子享福了。
“对对对。”
简刘氏非但没有和丈夫对骂,反而觉得简来牛这话很有道理,她的手常年干活、养猪、喂鸡,比老树皮还要粗糙,儿子的手多嫩啊,这样一双用来写字的妙手,不能被她嚯嚯了。
反正在二老眼里,自己的儿子就是天上下凡的天神,挑不出任何缺点,硬要找一个,估计就是太完美了,完美到找不出缺点。
姜念慈在一旁又骄傲,又有些羡慕。
骄傲于自家恩人的才华,又羡慕他能有这样一双父母的疼爱。
这些曾经姜念慈也拥有过,可后来她爹娘先后病重离世,再也没有人这样关心过她了。
这么说好像也有些不对,姜念慈的目光转向一旁的简西,然后又害羞地低下头,脸上浮现了两抹红霞。
自从那次重伤醒来后,少爷就和以前不太一样了,她忍不住摸了摸手腕上的碧玉手镯,这是少爷在上个城镇买下的,并不是什么太值钱的东西,玉胚粗糙,呆着很多棉絮,姜念慈在国公府的时候见过很多更好的玉镯,可在姜念慈的眼中,它们都没有这个镯子来的漂亮。
少爷在那个摊位上买了一根铜簪和一个手镯,铜簪给了简刘氏,手镯送给了她。
在此之前,姜念慈的心思特别单纯,只将少爷当成恩人,自己一辈子的报恩对象,可在收到这个玉镯后,心思好像出现了变化。
不敢和少爷对视,只听到少爷的声音耳朵就开始泛红,每次少爷摆摊写字的时候,她总会趁着收钱的间隙偷看他的侧脸,心脏欢快的好像要从胸腔里飞出来,这样的生活,远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来的充实美好。
四人收拾好东西,来到客栈,简来牛和简刘氏节俭惯了,加上简西现在挣的钱对于简家来说还远远不到可以奢靡消费的地步,于是四人开了两间下房,简西和简来牛一间,简刘氏和姜念慈一间。
早在姜念慈跟着简西离开国公府的时候,简西就将她的卖身契还给了她,现在姜念慈已经是自由身了,简来牛和简刘氏也觉得姜念慈是一个忠贞的好女子,从来不敢看低她,拿她当女儿看待,一路上,娘俩已然培养了深厚的情谊。
当然,简刘氏的心里还存着小心思,在她看来,姜念慈这样的品貌是村里所有适龄姑娘都比不上的,而且对方能够在儿子落难时不离不弃,足以证明她的人品高尚。
儿子今年已经十四了,也该考虑起终身大事,要是能够将这个讨喜的姑娘变成自己的儿媳妇,她就算现在去见简家的祖宗,也心甘情愿了。
*****
夜晚,姜念慈睡不着走到客栈的后院透气,恰巧撞见了正在院子里念书的简西。
当初国公府的那些书册他都没有带出来,这些书籍都是他一路上挣钱买的,这个年代书价很高,他挣来的银子大半都用来买书了,但简西认为这个花销是很必要的。
古代读书人的地位很高,国公府是一个难以撼动的大象,他想要查到某个真相,就必须站在比国公府更高的位置上,因此从一开始,他就定下了这个世界的目标,他得念书,然后通过科举改变自己的人生。
姜念慈看着石桌旁借着月光温书的少爷,总觉得这个少爷太过陌生了。
以往姜念慈感激这个少爷,可她也知道,少爷并不像她心中美化的那么完美。
世子院里有很多少爷的女人,每一个都只能得到少爷一段时间的怜爱,他的喜欢总是来得快,去的也快,夫人心疼少爷,因此世子院里从来都不会缺少美貌丫鬟的伺候,明明只有十四岁,身边的女人却已经数不胜数。
他并不是那么爱读书的一个人,世子院的书房除了打扫的下人再也没有其他人的进入,世子爷的老师被气跑了好几任,国公爷为此训斥了世子无数次,可他依旧沉湎在斗鸡场、船坊等纨绔子弟热衷的地方。
国公府里的下人畏惧他,却也都不屑他,在府里府外的很多人看来,这样的少爷根本担不起世子的重任。
即便是姜念慈,也是因为救命之恩撑着,才没对这个少爷失望。
但是现在这个少爷,写的一手好字,脾气也更为沉稳端方,如果不是确认眼前这个人就是自己的少爷,姜念慈都快要怀疑他们是不是被调包了。
“念慈。”
简西已经注意到了一旁发愣的姜念慈,浅笑着冲她招了招手。
一瞬间,姜念慈觉得看到了月下仙人,那清清冷冷的少年的眼里只有她一个人的倒影。
姜念慈攥紧手心,不由自主走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准备好了吗,某人又要开始瞎几掰乱说了,十二点左右还有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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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娘, 您给您儿子的家书我都按照您刚刚的口述写好了。”
“这位大姐, 这是你要的百子千孙福临门, 承惠十文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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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是一个帮人写信画画写对联的摊位,寻常书信一百字五文钱, 一副对联八文钱, 画画则按照图画内容大小不同收费不等。
马上就要临近年关了, 这家摊位的摊主还能帮忙写福字, 也不知道人家到底是什么样的巧思, 写的福字和寻常看到的福不同, 是画和福的结合, 可以按照要求画百子千孙,五福临门等诸多花样,简简单单一个福字,硬是被添加了更多美好的寓意。
对于寻常百姓来说,最重要的节日就是腊月三十,年关将至, 绝大多数人家都舍得花钱,只是用几文钱,就能给家的大门上贴上这样一个好彩头,又有什么舍不得的呢?
这年头读书人的地位高,而且读书人大多自持矜贵, 装作高洁的模样不愿意沾染铜臭味,对于这些寻常时候接触不到读书人的普通百姓来说,想要求一副对联是一件极其不容易的事,而且这家摊位摊主的字即便不懂字的人也能看出来是写的极好的,这样一来,花钱的人自然更加心甘情愿了。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写字的那个小儿郎模样俊俏,一些热亲泼辣的大娘大婶最爱打趣他,每天光是花几文钱听那位小哥儿笑着喊她们一声大娘或是大姐,心情也是畅快的。
直到傍晚,市集上的行人渐渐散去,摊位的主人写完了最后一个客人要求的福字,这才收摊离开。
“西哥儿,手酸不酸?等会儿回去娘给你捏捏。”
一个老妇人收拾好摊子对着那个年轻的小儿郎说道,原来摆摊的正是简西一行人。
当初简西将原身私库里的那些东西全都还给了谢氏,一行四人想要跋山涉水回到蠡南老家瞬间就成了大问题。
简西在观察了两天燕国百姓的生活后,就厚着脸皮问姜念慈借走了她全部的私房买了笔墨纸砚,开始了每到一个城镇,就摆书画摊子赚取路费的生活。
这年头笔墨纸砚的价格高昂,可因为临近年关,对于对联、福字以及家信的需求量大,一天下来,简西能赚几百文钱,偶尔途径比较贫穷的城镇,起码也能挣个四五十文钱,最多的一天,简西曾挣过十几两银子,因为遇到了一个贵人,对方觉得他的福字很有趣味,让侍从赏了他十两。
简西不觉得屈辱,坦然接受了那十两银子,这也是他靠能力挣来的,不偷不抢,为什么要为了所谓的面子把银子拒于门外呢?
就这样,一路走走停停,本该半个月走完的行程,一行人愣是走了一个月,这才到了蠡南省内离简家所在的青州府一江之遥的汶川府。
之后只要坐船过了江,就能到达简家的老家了。
“你的手都糙成老丝瓜络了,也不怕捏疼了咱儿子一身细皮嫩肉。”
简来牛扛起那一堆家伙什,瞪了眼一旁的老妻,看向儿子时眉眼都带上了笑意,笑地牙花子都出来了。
简西想要帮他扛那些东西,还被捡来牛拒绝了,他干惯了地里的活,只是背一张简易的书桌以及笔墨纸砚类的东西,一点都不觉得累,哪像他的乖乖儿子,从小就是娇养的,这些日子已经让他跟着他们吃了不少苦了,哪还能让他受这累呢?
简来牛真心觉得这个儿子好,模样好,才华高,写出来的字比村里的秀才还要好看,最要紧的还是孝顺,不仅从未埋怨过他们这对没用的爹娘,还默不作声扛起了家计,倒是让他们这对没用的父母跟着儿子享福了。
“对对对。”
简刘氏非但没有和丈夫对骂,反而觉得简来牛这话很有道理,她的手常年干活、养猪、喂鸡,比老树皮还要粗糙,儿子的手多嫩啊,这样一双用来写字的妙手,不能被她嚯嚯了。
反正在二老眼里,自己的儿子就是天上下凡的天神,挑不出任何缺点,硬要找一个,估计就是太完美了,完美到找不出缺点。
姜念慈在一旁又骄傲,又有些羡慕。
骄傲于自家恩人的才华,又羡慕他能有这样一双父母的疼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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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在那个摊位上买了一根铜簪和一个手镯,铜簪给了简刘氏,手镯送给了她。
在此之前,姜念慈的心思特别单纯,只将少爷当成恩人,自己一辈子的报恩对象,可在收到这个玉镯后,心思好像出现了变化。
不敢和少爷对视,只听到少爷的声音耳朵就开始泛红,每次少爷摆摊写字的时候,她总会趁着收钱的间隙偷看他的侧脸,心脏欢快的好像要从胸腔里飞出来,这样的生活,远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来的充实美好。
四人收拾好东西,来到客栈,简来牛和简刘氏节俭惯了,加上简西现在挣的钱对于简家来说还远远不到可以奢靡消费的地步,于是四人开了两间下房,简西和简来牛一间,简刘氏和姜念慈一间。
早在姜念慈跟着简西离开国公府的时候,简西就将她的卖身契还给了她,现在姜念慈已经是自由身了,简来牛和简刘氏也觉得姜念慈是一个忠贞的好女子,从来不敢看低她,拿她当女儿看待,一路上,娘俩已然培养了深厚的情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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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公府里的下人畏惧他,却也都不屑他,在府里府外的很多人看来,这样的少爷根本担不起世子的重任。
即便是姜念慈,也是因为救命之恩撑着,才没对这个少爷失望。
但是现在这个少爷,写的一手好字,脾气也更为沉稳端方,如果不是确认眼前这个人就是自己的少爷,姜念慈都快要怀疑他们是不是被调包了。
“念慈。”
简西已经注意到了一旁发愣的姜念慈,浅笑着冲她招了招手。
一瞬间,姜念慈觉得看到了月下仙人,那清清冷冷的少年的眼里只有她一个人的倒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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