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最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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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 余欢还是低等的杂役太监, 住在一层又一层‘口’套着‘口’的最外面那个‘口’里。
杂役处的住所与旁的不一样, 像个金字塔一样,越是里面的‘口’,太监的身份越高, 太监也是分等级的,小太监,大太监,太监掌事, 太监管事,大管事, 一层层套过去。
最外围的‘口’是最下等太监住的,这里挤了数千个太监, 干着最脏最累的杂活, 他也是其中一个。
数千个人吃住在一起,不可避免会出现摩擦, 比如说藏在枕头下的粮食被人摸走,放在衣柜里的话本被人偷走, 偶尔还会有穿错衣裳的现象,最过分的是,有一天,他发现自己晾在外面的亵衣亵裤不见了。
高等的太监和宫女,衣裳都会有洗衣库的人来收,这里没有, 都要靠自己洗,洗完晾在门前的绳子上。
那绳子虽长,可也有死角,比如说中间的位置肯定会多被太阳晒,两旁的没有,晒在中间也代表事多,因为旁人都想晒这里。
他刚开始不懂,晒在中间被找过两次,一次质问他为什么衣裳干了还不收,一次问他那么几件衣裳摊那么开想做甚?不给别人留位置。
后来为了避免麻烦,都晒在最角落,照不到阳光的地方,这里没人争,即便偶尔忘记收了,也不会有人说什么。
新洗的衣裳也才刚晒了两天而已,他往常最少也要晒两天,没什么问题,为什么会不见了?
得罪了谁?给他丢了还是如何?
他强压着怒火问了一圈,最后听隔壁的一个人说,衣裳被同床的明生收走了。
他与那个叫明生的无冤无仇,平时都不怎么聊天,为什么要收他的衣裳?
带着不满和疑惑,他找上门。
明生正坐在床上,跟其他人聊天,一个屋子六个人,大家闲来无事便会聚在一起说说话,谈谈心,瞧见他过来面上非但没有半点心虚,反而笑着招呼他。
“方才下雨了。”边说边去拿他的衣裳,“我收衣裳的时候顺便帮你的也收回来了。”
衣裳被他压在枕头下,好好的折着,因着余欢站的位置近,他没下床,直接就那么交给余欢。
“大家都是一个寝屋的,”一双好看的眼弯成了一条细缝,嘴角勾起,露出春风拂面般的笑容,“要互相帮忙哦。”
余欢愣了愣,被他过于灿烂的笑容刺了一下,手捏紧了衣裳,板下脸,不悦道,“多管闲事。”
话虽如此,歪头瞧了瞧屋外还在下的雨,心中莫名暖了暖。
原来被帮忙的感觉竟然是这样的,还不错。
又摸了摸衣裳,他急着出门收衣裳就是因为下雨,本来回来晚了,以为明天穿不上干净的了,没成想竟会被人帮着收回来。
在杂役处干了半年,从来没有过。
将衣裳收进衣柜里,回头望向继续与别人聊天的明生一眼。
这个人是刚来的,没几天,他的前任因着塞了银子,换了个四人的床位,去里圈住了,他是新加进来的。
似乎也只有新来的还有功夫会帮别人,等久了,每天被无数杂活困扰,自己的活尚且干不完,哪有闲空帮别人?
而且一旦开了头……
果然不出他所料,接下来两天,那个叫明生的麻烦不断,经常有人让他帮忙收衣裳,他帮了一回两回,再开口要他帮别的,也顺理成章许多,他有时候忙完回来,那个叫明生的还在忙,他自己手脚麻溜,已经干完了,剩下的活都是别人的。
时常会干到深夜还要干,有时候旁人接的外活,也让他帮忙。
杂役处的月例少,花销又大,钱不够便接外活。
这是宫里默许的,利用闲暇的时间,不耽误干活,也没人说什么,外活可以带回寝屋做,通常是一些小玩意儿。
比如说编挂腰上的结,装首饰的小木盒,磨珠子,干什么的都有。
他也接了外活,给人编同心结,鸳鸯结,一个几文钱,积少成多,一到晚上旁人聊天的时候,他便缩在角落,借着昏暗的灯光编。
旁边就是明生,在给旁人编,编不好还会被数落,他也不恼,笑着解释,第一次干这个,没有经验。
再后来有人让他洗衣裳,他不小心洗破了,有人让他拖地,他不小心倒的水太多,寝屋被水漫了似的,没法子下脚。
久而久之大家明白了,这厮也不好惹,就是存心的,故意的。
让他干活的人渐渐的越来越少,最后干脆没了,他闲了下来,每日无聊的躺在床上,东张西望,有一日突然凑过来,骚扰隔壁,“你的手好快啊,我眼睛都快跟不上了。”
“这么快居然还能打的这么好,厉害厉害。”
“你都打了三个了,累不累啊,要不要休息休息咱们聊聊天?”
“我这里有糖果哦,你要不要吃?”
一次两次余欢没理,明生锲而不舍,次数一多,十次里头他也会回一次两次,捡一些简单的,字数少的回。
比如说明生问外活从哪里接?
这个要解释的太多,没有三五句搞不定,他懒得回,如果明生问今天是不是吃面条?
他会回,因为只要‘嗯’一声就好。
他不喜欢说话,也不喜欢跟人聊天,平时大家谈话,他能避则避,避不开也会装睡,或是干脆看话本。
有一天明生突然惊喜的掰着手指数,“你今天跟我说了十一句话哎。”
他与明生是两个极端,一个话少,一个话多,本不该当朋友的,架不住明生自来熟,竟也相处和谐,从来没尴尬过。
偶尔他也会好奇问,为什么寝屋那么多人不选,偏偏要跟他做朋友?
明生也有自己的一套,“因为所有人都看我是新来的,让我帮着干这干那,只有你没有,而且吧,只有你每天晚上给我留窗。”
余欢帮他只是为了还他收衣裳的恩而已,明生这个人表面看着老实,实际上很鸡贼,经常半夜不归寝屋,和朋友约着吃吃喝喝去哪玩。
他朋友还很多,性子开朗阳光,和谁都能聊得到一起去,今儿这个喊他出去,明儿那个。
差不多十天里面,有一半晚归,回来的时候寝屋的门已经锁了,只能爬窗。
余欢恰好在窗户边上,晚上开着窗,借着月光打玉结,明生每次都从他这边的窗户过。
因着床和窗户挨着,他翻过来后不能用鞋踩,只能跪在床上爬行,时不时会跪错地方,不是压着他的脚,就是压着他的腿,每次都很诚信的道歉,也不好说他,然后下次再犯。
时间长了才发现他是故意的,说是想看看他什么时候恼。
朋友嘛,吵架有争有论的感情才能更深,他俩几乎从来不吵架。
因为吵架太麻烦了还耽误时间,一来一回最少要说好几句话,他懒得说,明生一个人也吵不起来,最多抱怨几句,他这边不说话,那边很快熄火。
明生是个话唠,而且闲不住,没事做就会找他聊天,什么都说,他与丽妃的事也告诉过他。
他出了事后余欢第一时间想到丽妃,那个曾经因为喜欢明生,把他从长粹宫逼到杂役处的女人,虽然找她等同于将明生从一个火坑,推到另一个,但是起码还活着。
活着就有希望。
明生很累,他知道,那副好看的皮囊下早已千疮百孔,但它始终顽强的存活着。
每次宫里有谁受不了自杀,他便叹息,说可惜了,还这么年轻,以后日子长着呢,大好江山也没看过,好多东西都没吃,居然就走了,太可惜了,他绝对不会这样。
所以——必须救他。
余欢陡然出手,趁对方不注意,将纸夺了回来。
花溪没阻止,“已经没必要了。”
???
他蹙眉。
“我已经有办法救他了,”花溪嘴角勾起,“所以这封信没用了。”
正午十分,刚好吃饭的时间,因着日夜兼程,明生提前一步被送去慎邢司,他什么都招了出来,也没有为难他,严刑逼供的过程也省了,直接关进地牢。
大概是最近犯案的少了,地牢里人不多,他单独一个人住着,环境比在囚车上好。
囚车是镂空的,大街上总有人看他,像看怪物一样,偶尔还会有人朝他丢菜叶,鸡蛋壳,拉车的司员还算好心,后面干脆用了大粗布,将囚车罩住,虽然黑了点,但也一路平安到了地方。
上面就是皇宫,他生活了好几年的地方,也是痛苦的起源,但是再回到这里,居然会有一丝安心和怀念,真是不可思议。
大概是因为这里有坏人,也有他的朋友吧。
初春的天还很冷,明生捡了一堆麦秸,坐在麦秸堆里,靠着门,听外面的动静。
饭点了,牢役在吃饭,嘻嘻笑笑,还有碰杯的声音,这么开心一定是大餐吧。
他闻到了香气,混杂在一起也分辨不出什么是什么,不过喝酒吃肉嘛,肯定会有烧鸡吧,还有凉拌猪耳?亦或是红烧肉?
怎么也不能少了烤鸭吧。
到底吃的是什么?好好奇啊。
他撑着下巴坐着,手里捡了一根麦秸写写画画,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冷不防门外突然传来声音。
是个女子的,语气带着不耐烦,“这也太臭了,是人住的地方吗?”
“好脏啊,受不了了。”
另一个女声劝道,“公主,要不咱们还是先上去,让牢役把人提上来便是,公主千金之躯,不适合来这种地方。”
公主?
明生动作一顿。
公主怎么会来这里?
被叫公主的人没肯,“本公主就是要亲自看看,那人到底有什么好的,凭什么让我恩人救?”
是来救人的吗?
明生来了兴趣。
谁的运气那么好,被公主救?
脚步声越来越近,到他门前时戛然而止,随后响起开锁的动静,铁链哗啦啦响着,砰的一声撞到门,发出巨大的声响。
链子被人拉了出来,咯吱,年久失修的门从外到里推开,牢役先一步走进来道,“公主,这个就是明生。”
扶月盯着因为地面潮湿,踩脏的鞋子十分不满,“你就是明生?”
死也没想到地牢的条件会这么差,早知道不来了,老老实实在上面等着多好,“知不知道我为了救你花了多少功……”
啪!
她手里把玩的玉件掉在地上,嘴里的话也噎了噎,心中突然生出别的心思。
其实吧,嫁给最厉害的人又怎么样,母妃嫁给了父皇,还不是说被打入冷宫就被打入冷宫,最后惨死。
最厉害的人也等于可以随便拿捏她。
她要嫁给最好看的人!
一年前, 余欢还是低等的杂役太监, 住在一层又一层‘口’套着‘口’的最外面那个‘口’里。
杂役处的住所与旁的不一样, 像个金字塔一样,越是里面的‘口’,太监的身份越高, 太监也是分等级的,小太监,大太监,太监掌事, 太监管事,大管事, 一层层套过去。
最外围的‘口’是最下等太监住的,这里挤了数千个太监, 干着最脏最累的杂活, 他也是其中一个。
数千个人吃住在一起,不可避免会出现摩擦, 比如说藏在枕头下的粮食被人摸走,放在衣柜里的话本被人偷走, 偶尔还会有穿错衣裳的现象,最过分的是,有一天,他发现自己晾在外面的亵衣亵裤不见了。
高等的太监和宫女,衣裳都会有洗衣库的人来收,这里没有, 都要靠自己洗,洗完晾在门前的绳子上。
那绳子虽长,可也有死角,比如说中间的位置肯定会多被太阳晒,两旁的没有,晒在中间也代表事多,因为旁人都想晒这里。
他刚开始不懂,晒在中间被找过两次,一次质问他为什么衣裳干了还不收,一次问他那么几件衣裳摊那么开想做甚?不给别人留位置。
后来为了避免麻烦,都晒在最角落,照不到阳光的地方,这里没人争,即便偶尔忘记收了,也不会有人说什么。
新洗的衣裳也才刚晒了两天而已,他往常最少也要晒两天,没什么问题,为什么会不见了?
得罪了谁?给他丢了还是如何?
他强压着怒火问了一圈,最后听隔壁的一个人说,衣裳被同床的明生收走了。
他与那个叫明生的无冤无仇,平时都不怎么聊天,为什么要收他的衣裳?
带着不满和疑惑,他找上门。
明生正坐在床上,跟其他人聊天,一个屋子六个人,大家闲来无事便会聚在一起说说话,谈谈心,瞧见他过来面上非但没有半点心虚,反而笑着招呼他。
“方才下雨了。”边说边去拿他的衣裳,“我收衣裳的时候顺便帮你的也收回来了。”
衣裳被他压在枕头下,好好的折着,因着余欢站的位置近,他没下床,直接就那么交给余欢。
“大家都是一个寝屋的,”一双好看的眼弯成了一条细缝,嘴角勾起,露出春风拂面般的笑容,“要互相帮忙哦。”
余欢愣了愣,被他过于灿烂的笑容刺了一下,手捏紧了衣裳,板下脸,不悦道,“多管闲事。”
话虽如此,歪头瞧了瞧屋外还在下的雨,心中莫名暖了暖。
原来被帮忙的感觉竟然是这样的,还不错。
又摸了摸衣裳,他急着出门收衣裳就是因为下雨,本来回来晚了,以为明天穿不上干净的了,没成想竟会被人帮着收回来。
在杂役处干了半年,从来没有过。
将衣裳收进衣柜里,回头望向继续与别人聊天的明生一眼。
这个人是刚来的,没几天,他的前任因着塞了银子,换了个四人的床位,去里圈住了,他是新加进来的。
似乎也只有新来的还有功夫会帮别人,等久了,每天被无数杂活困扰,自己的活尚且干不完,哪有闲空帮别人?
而且一旦开了头……
果然不出他所料,接下来两天,那个叫明生的麻烦不断,经常有人让他帮忙收衣裳,他帮了一回两回,再开口要他帮别的,也顺理成章许多,他有时候忙完回来,那个叫明生的还在忙,他自己手脚麻溜,已经干完了,剩下的活都是别人的。
时常会干到深夜还要干,有时候旁人接的外活,也让他帮忙。
杂役处的月例少,花销又大,钱不够便接外活。
这是宫里默许的,利用闲暇的时间,不耽误干活,也没人说什么,外活可以带回寝屋做,通常是一些小玩意儿。
比如说编挂腰上的结,装首饰的小木盒,磨珠子,干什么的都有。
他也接了外活,给人编同心结,鸳鸯结,一个几文钱,积少成多,一到晚上旁人聊天的时候,他便缩在角落,借着昏暗的灯光编。
旁边就是明生,在给旁人编,编不好还会被数落,他也不恼,笑着解释,第一次干这个,没有经验。
再后来有人让他洗衣裳,他不小心洗破了,有人让他拖地,他不小心倒的水太多,寝屋被水漫了似的,没法子下脚。
久而久之大家明白了,这厮也不好惹,就是存心的,故意的。
让他干活的人渐渐的越来越少,最后干脆没了,他闲了下来,每日无聊的躺在床上,东张西望,有一日突然凑过来,骚扰隔壁,“你的手好快啊,我眼睛都快跟不上了。”
“这么快居然还能打的这么好,厉害厉害。”
“你都打了三个了,累不累啊,要不要休息休息咱们聊聊天?”
“我这里有糖果哦,你要不要吃?”
一次两次余欢没理,明生锲而不舍,次数一多,十次里头他也会回一次两次,捡一些简单的,字数少的回。
比如说明生问外活从哪里接?
这个要解释的太多,没有三五句搞不定,他懒得回,如果明生问今天是不是吃面条?
他会回,因为只要‘嗯’一声就好。
他不喜欢说话,也不喜欢跟人聊天,平时大家谈话,他能避则避,避不开也会装睡,或是干脆看话本。
有一天明生突然惊喜的掰着手指数,“你今天跟我说了十一句话哎。”
他与明生是两个极端,一个话少,一个话多,本不该当朋友的,架不住明生自来熟,竟也相处和谐,从来没尴尬过。
偶尔他也会好奇问,为什么寝屋那么多人不选,偏偏要跟他做朋友?
明生也有自己的一套,“因为所有人都看我是新来的,让我帮着干这干那,只有你没有,而且吧,只有你每天晚上给我留窗。”
余欢帮他只是为了还他收衣裳的恩而已,明生这个人表面看着老实,实际上很鸡贼,经常半夜不归寝屋,和朋友约着吃吃喝喝去哪玩。
他朋友还很多,性子开朗阳光,和谁都能聊得到一起去,今儿这个喊他出去,明儿那个。
差不多十天里面,有一半晚归,回来的时候寝屋的门已经锁了,只能爬窗。
余欢恰好在窗户边上,晚上开着窗,借着月光打玉结,明生每次都从他这边的窗户过。
因着床和窗户挨着,他翻过来后不能用鞋踩,只能跪在床上爬行,时不时会跪错地方,不是压着他的脚,就是压着他的腿,每次都很诚信的道歉,也不好说他,然后下次再犯。
时间长了才发现他是故意的,说是想看看他什么时候恼。
朋友嘛,吵架有争有论的感情才能更深,他俩几乎从来不吵架。
因为吵架太麻烦了还耽误时间,一来一回最少要说好几句话,他懒得说,明生一个人也吵不起来,最多抱怨几句,他这边不说话,那边很快熄火。
明生是个话唠,而且闲不住,没事做就会找他聊天,什么都说,他与丽妃的事也告诉过他。
他出了事后余欢第一时间想到丽妃,那个曾经因为喜欢明生,把他从长粹宫逼到杂役处的女人,虽然找她等同于将明生从一个火坑,推到另一个,但是起码还活着。
活着就有希望。
明生很累,他知道,那副好看的皮囊下早已千疮百孔,但它始终顽强的存活着。
每次宫里有谁受不了自杀,他便叹息,说可惜了,还这么年轻,以后日子长着呢,大好江山也没看过,好多东西都没吃,居然就走了,太可惜了,他绝对不会这样。
所以——必须救他。
余欢陡然出手,趁对方不注意,将纸夺了回来。
花溪没阻止,“已经没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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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有办法救他了,”花溪嘴角勾起,“所以这封信没用了。”
正午十分,刚好吃饭的时间,因着日夜兼程,明生提前一步被送去慎邢司,他什么都招了出来,也没有为难他,严刑逼供的过程也省了,直接关进地牢。
大概是最近犯案的少了,地牢里人不多,他单独一个人住着,环境比在囚车上好。
囚车是镂空的,大街上总有人看他,像看怪物一样,偶尔还会有人朝他丢菜叶,鸡蛋壳,拉车的司员还算好心,后面干脆用了大粗布,将囚车罩住,虽然黑了点,但也一路平安到了地方。
上面就是皇宫,他生活了好几年的地方,也是痛苦的起源,但是再回到这里,居然会有一丝安心和怀念,真是不可思议。
大概是因为这里有坏人,也有他的朋友吧。
初春的天还很冷,明生捡了一堆麦秸,坐在麦秸堆里,靠着门,听外面的动静。
饭点了,牢役在吃饭,嘻嘻笑笑,还有碰杯的声音,这么开心一定是大餐吧。
他闻到了香气,混杂在一起也分辨不出什么是什么,不过喝酒吃肉嘛,肯定会有烧鸡吧,还有凉拌猪耳?亦或是红烧肉?
怎么也不能少了烤鸭吧。
到底吃的是什么?好好奇啊。
他撑着下巴坐着,手里捡了一根麦秸写写画画,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冷不防门外突然传来声音。
是个女子的,语气带着不耐烦,“这也太臭了,是人住的地方吗?”
“好脏啊,受不了了。”
另一个女声劝道,“公主,要不咱们还是先上去,让牢役把人提上来便是,公主千金之躯,不适合来这种地方。”
公主?
明生动作一顿。
公主怎么会来这里?
被叫公主的人没肯,“本公主就是要亲自看看,那人到底有什么好的,凭什么让我恩人救?”
是来救人的吗?
明生来了兴趣。
谁的运气那么好,被公主救?
脚步声越来越近,到他门前时戛然而止,随后响起开锁的动静,铁链哗啦啦响着,砰的一声撞到门,发出巨大的声响。
链子被人拉了出来,咯吱,年久失修的门从外到里推开,牢役先一步走进来道,“公主,这个就是明生。”
扶月盯着因为地面潮湿,踩脏的鞋子十分不满,“你就是明生?”
死也没想到地牢的条件会这么差,早知道不来了,老老实实在上面等着多好,“知不知道我为了救你花了多少功……”
啪!
她手里把玩的玉件掉在地上,嘴里的话也噎了噎,心中突然生出别的心思。
其实吧,嫁给最厉害的人又怎么样,母妃嫁给了父皇,还不是说被打入冷宫就被打入冷宫,最后惨死。
最厉害的人也等于可以随便拿捏她。
她要嫁给最好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