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2【诛仙不出,举世无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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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诛仙》,喜欢上网的朋友相信都不陌生!
萧鼎创作的这部长篇奇幻系列《诛仙》,开始在网络上连载,后来在中国呆湾一经出版,即飙升至港台畅销书冠军榜,以其天马行空的想像、雄健恢宏的叙事迅速成为华语奇幻文学巅峰之作!扬名海外!
这部与《飘邈之旅》、《兵传奇》并称为“网络三大奇书”中唯一的一本武侠,在网上,早已经被视为和金庸、古龙、还珠楼主的作品同样等级的经典。∈♀頂點說,..
可现今的读者不知道啊!
只有,看过才能领略这本书无穷的魅力!
终于,有人翻页到第一章节,细细品读!
十个人……
五十个人……
一百个人……
千千万万个人!
——盯!
......
青云山脉巍峨高耸,虎踞中原,山阴处有大河“洪川”,山阳乃重镇“河阳城”,扼天下咽喉,地理位置十分重要。
青云山连绵百里,峰峦起伏,最高有七峰,高耸入云,平日里只见白云环绕山腰,不识山真容。青云山山林密布,飞瀑奇岩,珍禽异兽,在所多有,景色幽险奇峻,天下闻名。
......
开篇第一章,通篇武侠风范!
好多读者都精神一振!
“我去啊!”
“这……”
“武侠!这就是我心目中的武侠!”
“写的太精彩了!”
“文笔好到没朋友!”
“有金庸之风!不!行文更加潇洒大气魄!我觉得已经超越了金庸那厮了!”
“虽然仅仅第一章万来字还看不出太多,但依然能看出来他的精彩!”
“哈哈哈哈哈!太霸气了!”
台湾沸腾!
香江也在沸腾!
“谁我家赢神是写仙侠了?”
“谁我家赢神不会写武侠了?”
“麻麻屁的!全给老娘‘老子’滚粗来!”
赢粉一下子找到了发泄似的,赢病已的这部《诛仙》开篇真是把人震得一呆一呆的,谁赢病已只会写其他类啊!人家也会武侠啊!而且写得比你们那帮写了几十年的武侠作家写得还牛逼啊!
港台澳各地全面开花,彻底炸锅了!
台湾武侠作家:“……”
香江武侠作家:“…………”
所有倒赢派的文人墨客也黑着脸沉默不语。
特别是今天上午黯然散场的一群武侠作家,大家大眼瞪眼了半晌。也都一个个不吭声了,之前那几个喊的最凶的,脸都已经被打肿了!
“赢氏武侠!”
赢粉底气大涨,许多路人甲也跟着怒吼:“赢氏武侠!”
“赢氏武侠!”
一波接着一波!
骂完一波又是一波!
杀完一片又是一片!
那感觉仿佛在:还有谁质疑??
……
“好看”
“精彩纷呈”
“仙和武,纠缠的如此密切我已经分不清这是一部仙侠还是武侠了,不过精彩到没朋友啊”
“无疑这是本武侠。只是添加了一仙侠的元素。总之好看,看的暴爽啊”
“赢病已不愧是当代最富有幻想和富有实力的至尊级家,在金庸等武侠的大背景影响下,武侠也仍然被他写出了新风采”
……
很多人看完前几章后,终于对诛仙大致的故事,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虽然这部号称仙侠,只是,怎么看起来,他都更像是一部披着仙侠外衣的武侠。而且这种仙侠风。比之以前金庸的那种风,却又更加飘渺带有着一丝仙人出尘之韵味!
可以,就是前面的几章,《诛仙》一书!
便轻松征服了万千武侠读者!
不管是台湾的读者,还是港澳当中的民众。待他们看完之后,无不是感慨起来。原来他们以为,赢病已最为厉害的是想像力。没想到,玩起文字来。一部搜神记已经达到巅峰了,在这部《诛仙》面前却依旧一山还比一山高!竟是如此的厉害!
很多人已经沉醉于赢病已创造的世界观和人物背景中。
每个人都不可自拔。
书中的主角张凡。看起来普普通通没什么天资,还比不得时的玩伴林惊羽。但是,就是这样的一个看似平凡的主角,却让万千读者关心不己!
那每日砍竹的瘦弱身影,心中坚持的信念,不任是何时。也没有放弃过!
一个人,一根烧火根,面对着整个世界!
读到这时,便有很多的粉丝,开始大呼诛仙实乃一经典之作。
如果后面不失水准的话。肯定能够越飘渺。在传统一界,占有举重若轻之地位。而且,很多看完的读者,在表对诛仙的看法之后,便下了一个定义,如今金庸封笔,江湖上唯有古龙在写着一本本只能自圆其的武侠,再不见能令人激动的武侠佳作!
可赢病已的这一部诛仙,却是另开新径。他依旧在创新!也不学金庸那种传统系列,更不是古龙的那种类型。而是将武侠的大构造,放在了一个仙侠的大世界当中。这个仙侠的世界,起来,与当中的江湖,又有什么区别?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有江湖的地方,就有纷争。
在这《诛仙》一书当中,虽与凡人修仙传有着相同之处,但读者仍能分别出两者之间的迥异风格和文笔!
仅限于前几章,已然出现了一段纷争。虽然这个迷底还没有打开,但是,从开篇的序言当中,便也知道。整个仙侠修道的世界,也如江湖一样。这里同样有着门派之争,同样有善恶之争,同样也有正邪之争。
这一切的纷争,的正是神仙当中的江湖。
……
很多人都在诛仙剧情的。
突然,有人惊叫。
“有评论!在后面写书评论了!”
“汗,有什么大惊怪的?有人写评论怎么了?”
“你怎么了!快去看啊!诛仙后面里有一篇金庸写的评!!!”
“什么?”
“真假?”
“我靠,是真的!”
很快,大家都发现了尾页处,斗大的字写着一段很短却触目惊心的评论!
“4日访台。《诛仙》一书从协会得以品鉴,细细品味数章!深感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与还珠楼主之《蜀山》颇有异曲同工之妙,然本书似仙非仙。本书以仙侠为皮深藏武侠的快意恩仇,百转千柔间自成一体浑然圆润。仙侠之风自赢病已之手开创来,大行其道,更有人呼武侠已死仙侠当立。呜呼奈何?只叹,诛仙一出谁与争锋?
——1974年1月日金庸写于台湾”
轰!
这可是金庸啊!这可是武侠教主啊!
诛仙一书竟让武林盟主都感叹诛仙一出谁与争锋!
这是何等荣耀、这是何等风光!
疯了,全疯了!
自此,人人云言,诛仙一出,可封为“后金庸圣经。”
“后金庸圣经。”
这个称谓,那可不得了。
但如今已没人在乎,他们只想要看诛仙!诛仙!诛仙!眼里想要看到的的只有一个诛仙!
诛仙现,仙侠起!
一股磅礴大势,一股浩然之气趋渐形成,压迫得让人喘不过气。
【诛仙一出,谁与争锋,诛仙不出,举世无书】(未完待续。。)
ps: 【香江话事人】群 485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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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鼎创作的这部长篇奇幻系列《诛仙》,开始在网络上连载,后来在中国呆湾一经出版,即飙升至港台畅销书冠军榜,以其天马行空的想像、雄健恢宏的叙事迅速成为华语奇幻文学巅峰之作!扬名海外!
这部与《飘邈之旅》、《兵传奇》并称为“网络三大奇书”中唯一的一本武侠,在网上,早已经被视为和金庸、古龙、还珠楼主的作品同样等级的经典。∈♀頂點說,..
可现今的读者不知道啊!
只有,看过才能领略这本书无穷的魅力!
终于,有人翻页到第一章节,细细品读!
十个人……
五十个人……
一百个人……
千千万万个人!
——盯!
......
青云山脉巍峨高耸,虎踞中原,山阴处有大河“洪川”,山阳乃重镇“河阳城”,扼天下咽喉,地理位置十分重要。
青云山连绵百里,峰峦起伏,最高有七峰,高耸入云,平日里只见白云环绕山腰,不识山真容。青云山山林密布,飞瀑奇岩,珍禽异兽,在所多有,景色幽险奇峻,天下闻名。
......
开篇第一章,通篇武侠风范!
好多读者都精神一振!
“我去啊!”
“这……”
“武侠!这就是我心目中的武侠!”
“写的太精彩了!”
“文笔好到没朋友!”
“有金庸之风!不!行文更加潇洒大气魄!我觉得已经超越了金庸那厮了!”
“虽然仅仅第一章万来字还看不出太多,但依然能看出来他的精彩!”
“哈哈哈哈哈!太霸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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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也在沸腾!
“谁我家赢神是写仙侠了?”
“谁我家赢神不会写武侠了?”
“麻麻屁的!全给老娘‘老子’滚粗来!”
赢粉一下子找到了发泄似的,赢病已的这部《诛仙》开篇真是把人震得一呆一呆的,谁赢病已只会写其他类啊!人家也会武侠啊!而且写得比你们那帮写了几十年的武侠作家写得还牛逼啊!
港台澳各地全面开花,彻底炸锅了!
台湾武侠作家:“……”
香江武侠作家:“…………”
所有倒赢派的文人墨客也黑着脸沉默不语。
特别是今天上午黯然散场的一群武侠作家,大家大眼瞪眼了半晌。也都一个个不吭声了,之前那几个喊的最凶的,脸都已经被打肿了!
“赢氏武侠!”
赢粉底气大涨,许多路人甲也跟着怒吼:“赢氏武侠!”
“赢氏武侠!”
一波接着一波!
骂完一波又是一波!
杀完一片又是一片!
那感觉仿佛在:还有谁质疑??
……
“好看”
“精彩纷呈”
“仙和武,纠缠的如此密切我已经分不清这是一部仙侠还是武侠了,不过精彩到没朋友啊”
“无疑这是本武侠。只是添加了一仙侠的元素。总之好看,看的暴爽啊”
“赢病已不愧是当代最富有幻想和富有实力的至尊级家,在金庸等武侠的大背景影响下,武侠也仍然被他写出了新风采”
……
很多人看完前几章后,终于对诛仙大致的故事,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虽然这部号称仙侠,只是,怎么看起来,他都更像是一部披着仙侠外衣的武侠。而且这种仙侠风。比之以前金庸的那种风,却又更加飘渺带有着一丝仙人出尘之韵味!
可以,就是前面的几章,《诛仙》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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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台湾的读者,还是港澳当中的民众。待他们看完之后,无不是感慨起来。原来他们以为,赢病已最为厉害的是想像力。没想到,玩起文字来。一部搜神记已经达到巅峰了,在这部《诛仙》面前却依旧一山还比一山高!竟是如此的厉害!
很多人已经沉醉于赢病已创造的世界观和人物背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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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的主角张凡。看起来普普通通没什么天资,还比不得时的玩伴林惊羽。但是,就是这样的一个看似平凡的主角,却让万千读者关心不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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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后面不失水准的话。肯定能够越飘渺。在传统一界,占有举重若轻之地位。而且,很多看完的读者,在表对诛仙的看法之后,便下了一个定义,如今金庸封笔,江湖上唯有古龙在写着一本本只能自圆其的武侠,再不见能令人激动的武侠佳作!
可赢病已的这一部诛仙,却是另开新径。他依旧在创新!也不学金庸那种传统系列,更不是古龙的那种类型。而是将武侠的大构造,放在了一个仙侠的大世界当中。这个仙侠的世界,起来,与当中的江湖,又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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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江湖的地方,就有纷争。
在这《诛仙》一书当中,虽与凡人修仙传有着相同之处,但读者仍能分别出两者之间的迥异风格和文笔!
仅限于前几章,已然出现了一段纷争。虽然这个迷底还没有打开,但是,从开篇的序言当中,便也知道。整个仙侠修道的世界,也如江湖一样。这里同样有着门派之争,同样有善恶之争,同样也有正邪之争。
这一切的纷争,的正是神仙当中的江湖。
……
很多人都在诛仙剧情的。
突然,有人惊叫。
“有评论!在后面写书评论了!”
“汗,有什么大惊怪的?有人写评论怎么了?”
“你怎么了!快去看啊!诛仙后面里有一篇金庸写的评!!!”
“什么?”
“真假?”
“我靠,是真的!”
很快,大家都发现了尾页处,斗大的字写着一段很短却触目惊心的评论!
“4日访台。《诛仙》一书从协会得以品鉴,细细品味数章!深感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与还珠楼主之《蜀山》颇有异曲同工之妙,然本书似仙非仙。本书以仙侠为皮深藏武侠的快意恩仇,百转千柔间自成一体浑然圆润。仙侠之风自赢病已之手开创来,大行其道,更有人呼武侠已死仙侠当立。呜呼奈何?只叹,诛仙一出谁与争锋?
——1974年1月日金庸写于台湾”
轰!
这可是金庸啊!这可是武侠教主啊!
诛仙一书竟让武林盟主都感叹诛仙一出谁与争锋!
这是何等荣耀、这是何等风光!
疯了,全疯了!
自此,人人云言,诛仙一出,可封为“后金庸圣经。”
“后金庸圣经。”
这个称谓,那可不得了。
但如今已没人在乎,他们只想要看诛仙!诛仙!诛仙!眼里想要看到的的只有一个诛仙!
诛仙现,仙侠起!
一股磅礴大势,一股浩然之气趋渐形成,压迫得让人喘不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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